2019-02-12 11:50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春节刚过,华塑控股(2720,012,462%)(000509SZ)便涉诉,公司因一桩七年前的合同纠纷导致公司多宗资产被冻结,其中包括北京中关村(7140,013,185%)的近千米的房产。
春节刚过,华塑控股(2.720, 0.12, 4.62%)(000509.SZ)便涉诉,公司因一桩七年前的合同纠纷导致公司多宗资产被冻结,其中包括北京中关村(7.140, 0.13, 1.85%)的近千米的房产。
2月10日华塑控股发布公告称,在日常风险排查工作中,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的信息,发现了公司有关资产被冻结。
而一月前公司子公司上海友备同样因为合同纠纷被起诉要求支付9000多万的货款,不仅如此,公司大股东因为股权质押产生的债务问题遭遇湖北国资“逼宫”,问题缠身的的华塑控股前景堪忧。
中关村近千米房产遭冻结
公司公告称,发现相关资产被冻结后,公司委派律师就前述冻结情况向执行法院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具体情况。经与南充中院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沟通后,公司于2019年2月1日取得南充中院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的《民事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显示,南充中院在审理四川宏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志实业”)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宏志实业于2019年1月9日向南充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南充中院裁定查封同人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华塑控股曾用名)所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13层1506、1507、1508、1509号面积共计846.35平方米房屋及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面积132.49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
此外被冻结的资产还有华塑控股在南充市国土局顺庆分局享有的土地补偿款500万元;公司所持有的南充华塑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樱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
财联社记者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这起官司缘起7年前一笔“生意”纠纷。2012年11月,公司与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案“对簿公堂”,原告德瑞公司诉称:2009年2月10日,德瑞公司与华塑控股签订《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此后,德瑞公司又与华塑控股签订《﹤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补充协议》,华塑控股将自己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南充市的三宗出让工业用地,在享受政府“退城入园”政策之后,委托德瑞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
按照约定,华塑控股应在2011年4月30日前取得政府同意上述三宗土地变性及依法转移,并将相关批文交与德瑞公司,否则,华塑控股必须按照农业银行(3.720, 0.02, 0.54%)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赔偿资金的占用损失。同时南充羽绒制品厂及南充华塑建材公司于2012年分别向德瑞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均承诺“知悉《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和《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同意华塑控股对所涉土地所作的处置及约定,并保证无条件配合履行协议”。
德瑞公司积极履行协助华塑控股“退城入园”,依照约定总计支付了11428万元。2010年12月10日,德瑞公司承诺放弃对其中一地块的开发权,变更为分取该宗土地拍卖价值的收益。华塑控股一直怠于履行约定的义务,未能取得政府同意约定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相关批文,致使德瑞公司在支付过亿资金的情况下,依旧不能获得土地使用及开发权利。
对此华塑控股辩称,《房地产委托开发协议》无效,而南充羽绒制品厂以及南充华塑建材公司均辩称: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是适格的被告。
不过南充中院在经过审理之后于2014年1月24日作出判决:双方当事人给付资金占用利息的约定有效,三被告与原告德瑞公司形成合伙型联营关系,应连带向原告承担责任。
判决结果为:被告华塑控股、四川省南充羽绒制品厂、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按照已收款11428万向原告四川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给付从2011年5月1日起至2012年10月12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按同期中国农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计算给付,三被告对该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大股东质押危机后遗症爆发
2016年3月,德瑞公司已将其对公司享有的部分债权分别转让给宏志实业、杨利军等自然人,判决至今德瑞公司和宏志实业还曾多次减免华塑控股的利息。
公司公告显示,截止2017年12月22日,公司尚欠宏志实业本息合计9972.03万元,其中:本金5990万元,利息3982.03万元。宏志实业称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为了尽快回笼资金,决定华塑控股在2017年12月29日前偿付本金3000万元,且控股股东西藏麦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麦田”)为剩余欠款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则免除对公司应付利息2400万元。
即便面对如此“温柔”的催债,华塑控股仍然无法偿还,软的不行,最终宏志实业只能来硬的了,这正是上述资产的冻结的原因所在。
实际上华塑控股并非有意不还,而是近两年发展状况每况愈下,祸根早在2017年就已埋下。
2017年9月21日,西藏麦田与湖北资管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宏武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武桥”)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西藏麦田将其持有的华塑控股19820万股股份,分两笔质押给湖北资管,融资金额为7亿元,融资用途为偿还西藏麦田所欠东吴证券(7.310, 0.08, 1.11%)的债务。
与此同时,西藏麦田及其股东浙江浦江域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江域耀”)将其持有的西藏麦田100%股权质押给湖北资管。湖北资管已于2017年9月25日放款,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
由于公司股价下跌,西藏麦田未能按时、足额追加质押股票或保证金,已造成实质违约。根据合同约定,湖北资管已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7月4日对西藏麦田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9820万股进行了司法冻结。作为债权债务纠纷解决措施,浦江域耀已于2018年7月24日将其持有的西藏麦田100%股权以让与担保的方式过户至湖北资管全资子公司新宏武桥名下(详见财联社报道《新宏武桥“逼宫”西藏麦田 湖北国资“入主”华塑控股》)。
自此开始公司正常发展节奏便被打断,尤其是公司业绩每旷愈下,今年1月31日公司发布2018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18年全年净利润为-2500.00万元~-2000.00万元,上年同期为1250.60万元,同比下降299.9%~259.92%。
与此同时公司还有多宗诉讼纠纷尚未解决,监管部门关注函更是接连不断,甚至有投资者提议公司应该破产重整,对此2月11日上午记者致电公司董秘办,相关人士表示,“上述冻结资产一事最终还要等法院的正式裁判结果,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其他的请关注公司公告。”
来源:财联社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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