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09:05 | 来源:证券日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兰州民百(7.770, 0.00, 0.00%)再现“乌龙”年报 15.66亿元分红逾六成落入实控人口袋
兰州民百(7.770, 0.00, 0.00%)再现“乌龙”年报 15.66亿元分红逾六成落入实控人口袋
■本报记者 矫 月 见习记者 刘 欢
伴随着年报的逐渐披露,多家上市公司也同时披露了高比例现金分红方案。兰州民百率先在1月31日披露了拟每10股派发16元的高比例现金分红方案。方案一出,引起了多方面的关注,上交所也于日前对兰州民百发出了问询函。
值得注意的是,在年报公布期间“乌龙”年报的数量也在增加。3月21日,兰州民百发布了2018年年度报告的修订稿和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更正公告。《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公告得知,此次修订稿共改正了五处错误。
年累计派现15.66亿元
高比例分红方案引关注
据了解,兰州民百主要经营业务为兰州地区的零售百货、餐饮酒店、南京的专业市场管理扩展至杭州、上海地区的专业市场、综合商场的统一经营管理。
在晚于预约披露日六天后的1月31日,兰州民百发布了一份“靓丽”的年报,2018年年报显示,兰州民百实现营业收入13.83亿元,同比增长1.18%;实现净利润15.8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了1004.41%;扣非净利润为1.35亿元,同比增长24.58%。公司称,净利润井喷式增长主要得益于出售两家孙公司股权带来的非经常性损益的大幅增长。
兰州民百同时还披露了现金分红方案,拟每10股派发16元,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2.53亿元,为去年净利润的79.1%。不过,这并不是兰州民百2018年的唯一一次分红,公司早在2018年年中和第三季度已两度实施高比例现金分红。兰州民百在2018年的中报和三季报披露后,分别实施了10派1元、10派3元的现金分红,合计派发现金3.13亿元,加上这次年度分红,兰州民百2018年全年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6亿元,占2018年净利润的98.86%。
记者梳理兰州民百历年的分红方案发现,从公司1996年上市至2017年,兰州民百只实施了5次分红,合计分红1.97亿元。这意味着进入2018年后,兰州民百实施现金分红的频率明显提高,2018年全年的分红金额更是自公司上市以来前22年分红金额总和的7.95倍,实属罕见。
值得注意的是,兰州民百的实际控制人无疑是本轮现金分红的最大赢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宝良与其一致行动人(红楼集团、妻子洪一丹、儿子朱家辉)合计持有兰州民百4.9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8%。
因为超高的分红金额和分配比例,兰州民百的利润分配方案引起了多方关注,也引发了上交所的问询。上交所希望公司就高比例分红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经营、后续资金使用计划以及2019年的开店计划作出回复。
对此,公司回复称,此次分红方案的实行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2019年的开店计划。
年报现多处错误
不知签字会计师是谁?
近年来,破绽百出的乌龙公告层出不穷,也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证券日报》记者查阅兰州民百的更正公告发现,1月31日的年报公告出现了共五处错误。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公司甚至连审计机构的签字会计师都搞错了。兰州民百在更正公告中指出,《2018年年度报告》中签字会计师的姓名出现了错误,并将“叶喜撑、章方杰”更正为“林国雄、章方杰”。
上交所问询函中提及的几处经营数据,《更正公告》也表示“系相关人员录入错误所致”。
查阅公司年报可知,南京环北市场和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报告期内出租率为年均90%。问询函要求公司具体说明该数据从历年披露的98%以上至2018 年下降至 90%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明确 90%以上的续租率是否可持续。对此,公司将“出租率年均90%”更正为“南京环北市场、杭州环北市场单体出租率分别为:98%、99.63%”。
问询函指出,年报中,杭州地区、南京地区、上海地区的毛利率相较上年分别减少了2.16、0.73、37.27个百分点,但杭州地区毛利率同比增加12.79%,要求公司具体分析杭州地区毛利率增幅较大的原因。对此,公司将“12.79%”更正为“1.9%”。公司表示,上述数据出现错误系公司相关人员录入错误所致。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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