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8 10:22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关于对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183号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至5月7日,你公司股价连续6个交易日涨停,多次达到异常波动标准。你公司于4月27日、5月1日、5月8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等。
我部关注到,近期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及多名董监高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实际控制人姜艳于4月17日披露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辽阳市国资委转让其所持有科隆股份1,061.57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6.984%。
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如下问题: 1.结合近期股价涨幅及市场整体情况、经营情况、年报披露情况、内外部环境变化及同行业公司状况,补充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结合实际控制人股权转让情况及进展,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应当补充披露的信息,你公司是否存在筹划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核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1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4.结合近期接待机构及个人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的情形。 5.补充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并在5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5月7日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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