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4 05:39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快报》文/李笑笑6月14日晚间,中成股份发布公告称,2019年6月12日,公司与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签订了《越南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
《电鳗快报》文/李笑笑
6月14日晚间,中成股份发布公告称,2019年6月12日,公司与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签订了《越南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合同”)。
中成股份将为沙巴有色金属股份公司在越南平福省实施 250MWp 禄善光伏发电站项目,(包括100MWp 禄善光伏发电厂、100MWp 禄善光伏发电厂和50MWp 禄善光伏发电厂)。本项目分两期执行:第一期为 100MWp 禄善光伏发电厂,第二期为 100MWp 禄善光伏发电厂和50MWp 禄善光伏发电厂。
公告显示,该合同价格暂估总价为 2.325 亿美元,最终合同价格双方将在商谈 EPC 总承包合同技术条款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合同价格包含在越南发生的关税、增值税和外国承包商税等所有税费,由雇主 负责办理并代为缴纳, 并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本项目每期工期不超过 12 个月,不包括非承包商 原因导致的工程延误。第二期在第一期竣工后开始实施。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承 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15%。
若雇主为本项目融资签订的贷款协议生效,且承包商向雇主开具生效的预付款保函并收到预付款,合同正常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电鳗快报》
热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