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监管评级结果出炉 六家信托公司获评A类

2019-10-22 02:49 | 来源:中国证券网 | 作者:彭江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中信信托工作人员王柯介绍,因为监管评级结果与信托公司的展业范围挂钩,所以备受各家信托公司关注。根据银保监会《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68家信托公司被分为创新类(A+、A-),发展类(B+、B-)和成长类(C+、C-)三大类六个级别。

        日前,信托公司年度大考——2018年监管评级结果出炉。中国银保监会已将信托监管评级结果下发至各信托公司。与2017年相比,获得监管评级A-结果的公司今年再度缩小。相比2017年10家信托公司获得监管评级A-以上评级,2018年只有中信信托、重庆信托、杭州工商信托、华能信托、上海信托、外贸信托等6家公司获得A-以上评级。

        据中信信托工作人员王柯介绍,因为监管评级结果与信托公司的展业范围挂钩,所以备受各家信托公司关注。根据银保监会《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68家信托公司被分为创新类(A+、A-),发展类(B+、B-)和成长类(C+、C-)三大类六个级别。按照监管部门规定,成长类公司只能从事基本业务,以及担任公益(慈善)信托受托人,开展公益(慈善)信托业务。发展类公司,在成长类信托公司可从事业务基础上,还可以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受托境外理财、股指期货交易等衍生产品交易等创新业务,还可以依法申请设立专业子公司。创新类公司,在发展类信托公司各项业务基础上,还可优先试点经银监会认可或批准的其他创新业务。

        监管部门表示,随着评级类别逐级上升,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将从基本业务逐步扩大到不同层次的创新业务,以此激励信托公司增强内在动力、完善经营管理。评级结果不仅可作为编制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的主要依据,更可通过与业务市场准入直接挂钩将分类监管落到实处,充分体现风险为本的监管导向,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据介绍,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满分为100分,评价因素包含资本要求、资产质量、风险治理、盈利能力、跨业纪律、从属关系、投资者关系等内容。从评级得分比重来看,前4项因素各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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