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签订《债务抵偿协议》破产风险仍未解除

2019-10-23 07:55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李笑笑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快报》文/李笑笑10月23日,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

《电鳗快报》文/李笑笑

10月23日,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翔环境”、“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9 年10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以解决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债权人同意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天翔环境司法重整之日,将豁免或减免对上市公司部分债权,豁免或减免的债权用于代替大股东偿还其对天翔环境的资金占用。协议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实质性推进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为公司脱困创造有利条件。

据悉,天翔环境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2018 年陷入债务危机至今,涉及多起纠纷诉讼, 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产品交付难以按期履行,导致项目违约,公司可持续性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截至 2019 9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逾期债务合计金额约249,067.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889.21%。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审计显示,公司控股股东邓亲华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合计存在人 民币243,101.71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自公司陷入债务危机以来,公司管理层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债务风险,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问题,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为推进公司司法重整进程,满足对于切实可 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公司聘请专业团队, 并多次组织债权人会议,与主要金融机构债权人及利益相关方等保持积极沟通, 在进入重整前,公司债权人、公司、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企业拟签订附条件生效 债务抵偿协议,公司债权人同意,在上市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 下,豁免或减免上市公司部分债权用于代替大股东偿还其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 用,债权人代替大股东偿还的债权比例为 11,金额合计不超过 14 亿元(以实 际与各债权人签订协议偿还的金额为准)。

《债务抵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相关方

甲方(债权人):(债权人清单附后)

乙方(债务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

丁方:邓亲华、邓翔

  1. 协议的主要内容

天翔环境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丙方系天翔环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控制企业,系主要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主体。根据天翔环境 2018 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天翔环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天翔环境合计存在人民币 24.31 亿元资金占用情形。天翔环境拟通过司法重整一揽子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以及上市公司的债务问题。

成都亲华科技有限公司系占用天翔环境资金的主体,注册资本 705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邓亲华认缴 28200.00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40%;邓翔认缴 42300.00 万元,占股权比例的 60%。公司实际控制人邓亲华与 邓翔为父子关系,两者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天翔环境 32.26%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天翔环境拟与债权人签订《债务抵偿协议》,对于切实可行解决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的要求将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实质性推进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为公司脱困提供有利条件。相关协议签署尚在积极沟通中,最终签署的合同数量及涉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协议需在公司司法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方能生效。公司能否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进入司法重整程序,仍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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