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执行异议之诉”一审胜诉 新潮能源持续清理历史“负资产”

2019-12-23 06:50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作者:赵彬彬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新潮能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再传捷报。12月22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针对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合盛源”)的案外执行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

        新潮能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再传捷报。12月22日晚间,新潮能源公告称,公司针对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密合盛源”)的案外执行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获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支持:16份判决书均判决撤销执行裁定书,不得追加原告新潮能源为被执行人,并退还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执行异议案件迎转机

        这起官司还得从2018年5月份说起。新潮能源参股子公司哈密合盛源与其客户因债务发生纠纷,2018年5月份,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案件时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冻结公司7个账户,合计冻结资金2832.64万元。

        2018年6月15日,新潮能源作为哈密合盛源执行案件的案外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向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及“执行异议之诉”。

        2019年2月16日,新潮能源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公司针对被告吕坤(原申请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之诉一审败诉。公司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遂提起上诉。

        2019年6月17日,针对新潮能源的上诉请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重审。经过重审,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上述判决。

        “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不能预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的影响。但从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决和本次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的16份判决来看,新潮能源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迎来重大转机,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风险或有望得以解决。”有熟悉该案始末的人士表示。

清理历史“负资产”护航主业发展

        除了上述案件外,今年以来,新潮能源多个涉历史遗留问题的诉讼案件均进展顺利并频频告捷。

        2019年1月30日,针对子公司上海新潮石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潮”)与北京农电九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涉讼事项,上海新潮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142.5万元采购款、资金占用损失及维权费用12.05万元。最终虹口区人民法院支持了上海新潮全部诉讼请求。

        2019年上半年,关于对中润资源2.5亿元担保事项,经双方积极沟通解决,化解了相关担保风险。

        7月24日,在贝泽公司要求新潮能源子公司浙江犇宝对长沙泽洺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案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该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随着历史遗留“负资产”逐步清理,新潮能源可以更加专注油气主业经营,通过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公司业绩持续快速增长。

        三季报显示,新潮能源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3.80亿元,同比增长23.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1亿元,同比增长53.74%。公司还同时预测,2019年经营业绩预期同比增幅超50%以上。在四季度产量、WTI价格及汇率水平保持相对稳定的情况下,公司2019年全年经营业绩预计将在前三季度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增长。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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