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0张罚单直击券业违规行为

2020-07-06 09:35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作者:胡雨 | [要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从处罚原因看,未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债券承销等相关业务违规、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股票、相关主体未勤勉尽责等问题较突出。不少从业者个人遭到监管部门重罚,...

        面对券业时有发生的违规行为,2020年上半年,监管部门持续保持强监管态势。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累计向券商及相关涉事主体开出69张罚单,涉及券商超过40家。

        从处罚原因看,未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债券承销等相关业务违规、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股票、相关主体未勤勉尽责等问题较突出。不少从业者个人遭到监管部门重罚,上半年不乏出现限薪或收到百万元罚单的情形。

        业务违规暴露内控缺陷

        6月30日,证监会一次性开出7张罚单,对万和证券、中邮证券、华宝证券等6家券商及一名相关负责人予以处罚,涉及问题包括故意规避监管要求、业务岗位未有效隔离、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债券业务违规等,相关主体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整改、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

        从处罚原因看,上半年券商较突出问题包括未全面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债券承销等相关业务违规、相关主体未勤勉尽责等,暴露出部分券商在内部控制上的缺陷。例如,湘财证券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曾被黑龙江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因被发现存在未能在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评估过程中对客户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慎评估和审核等行为;华福证券作为盛运环保发行公司债的承销机构,因对发行人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准确性督促不到位,被安徽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东海证券今年以来被监管层处罚次数较多,原因均与公司资管业务相关。2月26日江苏证监局连开三张罚单,指出东海证券在资管业务展业过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风险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

        一些头部券商今年以来也屡遭处罚。3月21日,上海证监局公告,中信证券上海分公司一员工因向客户推荐非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且参与了部分产品的销售过程,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4月16日、6月5日,中信证券北京紫竹院路证券营业部及华南公司分别被当地证监局采取限期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均被指内控不完善。

        重罚震慑从业者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上半年有超过30名券商从业人员被监管层处罚,违规为客户提供融资便利、代客炒股、对投资者作出产品盈亏承诺等问题较为集中,多数从业者被监管层约见谈话或出具警示函,也有违规较严重者被采取“限薪”措施,或开出高达百万元罚单。

        6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张志名采取责令限制高管人员权利等措施的决定》,经查,首创证券存在对债券交易管控不足、对交易对手方等要素的管理流于形式、尚未建立现券交易的交易对手白名单及额度管理制度等违规行为,公司分管固定收益事业部高管兼部门负责人张志名被证监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责令公司限制张志名所享有的领取2019年绩效奖金等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等权利,且已领取部分应退回公司。

        4月3日,证监会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申万宏源证券衢州县西街营业部副总经理罗蓓在任职期间通过实际控制“罗某”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依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罗蓓违法所得164.51万元,并处以164.5万元罚款;4月24日,江西证监局对时任海通证券上饶中山西路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张甜采取合计罚没207.57万元的监管措施,因其存在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以及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违规行为。

        部分从业人员被监管层直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一定时间内其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等职务。刘宇清因在担任恒泰证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期间,违规为客户之间的融资以及出借证券账户提供中介和其他便利,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决定书作出之日起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天眼查数据显示,在上述罚单公布后,恒泰证券北京广安路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已从刘宇清变更为该营业部法人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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