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8 23:21 | 来源:中国基金报 | | [电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唯品会首次被罚。就在两个月前,2020年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曾对唯品会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2020年8月至12月,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为获取竞争优势及交易机会,开发并使用巡检系统,获取同时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上架销售的品牌经营者信息,利用供应商平台系统、智能化组网引擎、运营中台等提供的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及限流、屏蔽、商品下架等方式,减少品牌经营者的消费注意、流量和交易机会,限制品牌经营者的销售渠道,妨碍、破坏了品牌经营者及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正常运行,违背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扰乱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
此前在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唯品会:接受行政处罚决定
2月8日早,唯品会通过微博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唯品会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接受行政处罚决定,将及时履行,并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全面整改。唯品会将以此为戒,全面加强公司经营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两个月前刚收罚单
因虚假促销被罚5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是唯品会首次被罚。就在两个月前,2020年12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曾对唯品会不正当价格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唯品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实,当事人在网站“唯品会”销售商品时,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列举了7项不正当行为,其中在2020年11月27日,当事人销售电饭锅煲(商品编码FB40Simple111),商品销售页面标示“全网低价199元”。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199元为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
2020年11月26日,当事人销售苹果笔记本电脑(商品编码:裸机MPXU2CH/A银色),商品销售页面标示“全网低价7999元”。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7999元为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2020年11月26日,当事人销售波司登羽绒服(商品编码B00145935-5177),商品销售页面标示“全网低价1189元”。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1189元为全网低价的证明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唯品会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同时罚款50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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