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0 09:55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新三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依据相关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决定追缴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2202.00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5月19日,新三板公司融通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收到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处理决定书。
依据相关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公司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决定追缴公司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2202.00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融通环保表示,该事情的发生,对公司的信用评级等产生一定影响,但对生产经营没有产生影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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