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出手!这家机构被罚没近6500万

2022-11-22 10:46 | 来源:中国基金报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具体来看,此次百联优力共涉及四项重要违法行为: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相关要求、未落实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未落实商户结算管理要求、未落实外包管理相关规定。...

        临近年底,支付行业陆续又有大罚单曝出。

        日前,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百联优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因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要求、未落实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等4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警告,并被罚没合计约6489.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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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百联优力此次被点名的四项违规中,“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要求”引起市场关注,此前鲜有支付机构因此遭遇罚单。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正式执行,反诈不力将从违规行为上升到违法行为,后续或许将有更多支付机构面临监管严查。

        “四宗罪”罚没6489.33万

        具体来看,此次百联优力共涉及四项重要违法行为: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相关要求、未落实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未落实商户结算管理要求、未落实外包管理相关规定。

        由于百联优力的违法行为存在3092.7万元的违法所得,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并另行处罚3396.62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高达6489.33万元。这也是今年以来支付机构遭遇的最大罚单。

        此外,在“双罚制”下,对此次违规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井广涛也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两份行政处罚的决定日期均为11月13日。

        公开信息显示,百联优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于2002年5月在北京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于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支付业务。主要业务类型为覆盖快捷支付、网关支付、代收业务、代付业务、集团资金归集等服务。

        百联优力官网介绍,该公司致力于为个人用户、中小企业商户、电子商务平台用户提供各种线上支付及金融创新服务,旨在打造一个“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综合支付服务平台。秉承“以用户为中心,与商家共成长”的理念,为各行业商家、用户、政府、公共事业及非营利组织等提供专业、安全、高效、易用的互联网支付服务,提供一站式支付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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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天眼查信息,百联优力的第一大股东为北京创新乐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均为井广涛,即此次与公司一同受罚的主要负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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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0月10日,百联优力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3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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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百联优力所持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即将面临续展考验。大额罚单落地之际,百联优力后续支付牌照能否如期续展,尚有待观察。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业务许可证》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5年。支付机构拟于《支付业务许可证》期满后继续从事支付业务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续展申请。

        支付机构防电信诈骗从严

        今年以来,监管对支付机构监管持续从严。此次百联优力被罚之前,业内已有3张千万级罚单,分别为快钱支付、银盛支付、钱袋宝。

        其中,快钱支付的违规事由为: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于今年1月底被人行上海总部罚1004万元。两名时任高管也分别被罚款3.5万元和8.5万元。

        今年3月,银盛支付因涉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深圳人行处罚2245万元,时任董事长被罚4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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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9月,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钱袋宝作出1165万元的行政处罚,违规行为涉及上传交易信息错误、未严格落实客户身份实名制审核要求、违规设置收单结算账户、侵犯金融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17项。时任总经理因对其中9项违法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30.6万元。

        回到此次百联优力被罚的事由上,对于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和结算管理要求两项,监管曾多次作出类似处罚。但对于“未落实电信诈骗要求”这一违规事项,此前鲜有支付机构遭遇罚单。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或许代表了监管对支付机构处罚的新风向,为业内其他支付机构敲响了警钟。

        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正式执行,其中金融治理章节与支付机构息息相关。根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和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依法识别受益所有人,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另外,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建立开立企业账户异常情形的风险防控机制。金融、电信、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部门建立开立企业账户相关信息共享查询系统,提供联网核查服务。对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加强监测,建立完善符合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特征的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早在2016年10月,央行就曾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具体包括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加强转账、银行卡业务管理,强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大对无证机构的打击力度等。

        2019年3月,央行作出《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作出安排,要求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加强转账管理、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等。

        在上述两份文件颁发后之后,支付行业的反电信诈骗治理工作提升明显,而即将落地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将反诈不力的后果从违规上升到违法行为。此次百联优力遭遇天价罚单之后,后续或许将有更多支付机构面临监管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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