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26 14:52 | 来源:北京商报 |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业绩方面,该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2078万元,同比上升6.89%。与去年上半年盈利1.54万元不同,该公司上半年亏损30.47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2412.01%。...
保险中介领域又一人被红牌罚下。9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因对深圳拓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拓博保险代理”)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负有责任,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正保险公估”)实际控制人张大力被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不止于此,张大力因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需要关注的是,张大力不仅曾担任一正保险公估董事长、总经理,还是该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达92.42%。
在业内人士看来,实控人作为公司的核心决策者,其行为和决策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方向、战略规划和日常运营。保险中介公司的实控人以及控股股东被终身禁业和判刑的情况并不常见,一旦发生,或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间接影响。
实控人被禁业、判刑
9月24日,一正保险公估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大力对深圳拓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负有责任。依据《保险法》,禁止公司张大力终身进入保险业。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当前,深圳拓博保险代理在保险中介市场已“查无此人”。9月9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该局依法注销深圳拓博保险代理《保险中介许可证》。
《保险中介许可证》注销的原因与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不无关联。8月底,深圳金融监管局发布的信息显示,经查,深圳拓博保险代理存在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保险法》规定,深圳金融监管局决定吊销深圳拓博保险代理保险中介许可证。
深圳金融监管局决定对张大力实行禁止终身进入保险业行政处罚的背后,张大力作为深圳拓博保险代理的实际控制人及单位行贿罪的直接行为人,对该公司拒绝或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负有直接责任。
在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看来,保险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合规经营。需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等,通过这些措施,保险中介机构才能有效降低合规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
与此同时,张大力还被判刑并被处以大额罚金。今年7月,一正保险公估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大力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万元。
“上述刑事判决及裁定涉及事项与本公司无关,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一正保险公估在上述公告中表示。
对于上述情况的应对措施,该公司也表示,将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法律与合规意识,并加强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培训与学习,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确保各项经营工作合规合法。
据了解,一正保险公估于2004年11月15日批准成立,总部设在深圳市,于2017年6月在新三板挂牌。
控股股东或易主?
从股本结构来看,2024年半年报显示,一正保险公估实际控制人张大力持有该公司92.42%股份。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分别为王沛鑫、马清洋,持股比例分别为4.55%和3.03%。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金融机构治理研究室主任郝臣表示,保险公估公司是我国保险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按照《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的要求,应当依法采用合伙或者公司形式。上述公估机构采用了公司制形式,因此存在公司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过,在新《公司法》实施之前,实际控制人往往是指隐藏在公司股东之后的、能影响公司决策的主体。
“保险中介公司的实控人被禁业和判刑的情况并不常见,一旦发生,对公司的影响是深远的。这种情况可能损害公司的声誉和信誉,导致客户流失和业务下滑。同时,实控人的缺席也可能影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业内人士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张大力被禁入保险业后,其作为一正保险公估第一大股东的身份或受到一定影响。具体而言,可能无法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管理,这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
记者注意到,张大力曾是一正保险公估董事长、总经理,其中,董事长的任职期为2015年11月至2021年10月;总经理的任职期为2015年11月,终止日期为今年4月2日。今年4月,一正保险公估公告称,任命刘红爽为公司总经理。据该公司今年8月发布的2024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张大力与董事长、总经理刘红爽是夫妻关系。刘红爽于2022年5月16日起任该公司董事长。
那么,一家保险公估公司的实控人被禁入保险业,是否意味着该公司的实控人将进行调整?
郝臣表示,在一般公司治理领域,禁止终身进入主要是指相关人员不得担任董监高或者从事相关业务,一般并不直接影响实际控制人资格或身份。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人,应当有8名以上公估师和2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最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公估师。如果不符合上述监管的规定,则可能带来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调整。
“实际控制人对一家机构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目前已有公司治理领域研究文献多数支持一家公司要有实际控制人,尽管存在实际控制人可能会带来关联交易等‘掏空’或‘利益输送’行为。在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实践中,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仅有200多家没有实际控制人。”郝臣补充表示。
那么,如果涉及到需要更换实控人,保险中介机构需要做好哪些衔接工作?付建表示,需要做好财务、人员、业务等的交接,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同时,注重信息披露,及时维护好股东等的利益。
分支机构连收罚单
一正保险公估属于保险中介行业的机构,该公司主要从事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等。
业绩方面,该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2078万元,同比上升6.89%。与去年上半年盈利1.54万元不同,该公司上半年亏损30.47万元,净利润同比下降2412.01%。
对于营收同比增长、净利润同比大幅下滑,该公司表示,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加大了业务推广,公司业务量略有上升。
此外,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有所增长,其中,管理费用400.51万元,同比上升25.56%。针对管理费用有明显的涨幅,该公司表示,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公司相应管理开支有所增加。
从行业视角出发,付建认为,保险中介领域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可能有市场竞争加剧,成本上升,新业务拓展不力等。因此,可以采取拓展业务领域,优化成本结构,加强风险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等提高盈利能力的举措。
2024年半年报显示,一正保险公估目前在全国设有17家分公司。需要关注的是,该公司在2021年因超出备案的业务范围从事业务活动被罚后,2023年、2024年,该公司的分公司再度因业务开展的相关问题收到罚单。2024年,一正保险公估杭州分公司因未依法开展保险公估业务被罚;2023年,该公司大连分公司因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公估业务被罚。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严监管的背景下,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如果一家保险中介机构接连出现违规问题,则反映出其内控水平有待提升。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一纸罚单的背后,根本原因在于经营理念待改变。因此,合规经营要真正落实,一是要改进以“规模论英雄”的导向,坚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二是培育合规文化,提升内控合规在公司的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内控合规流程,尤其是销售环节的内控,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就实控人被禁业等相关问题致函采访一正保险公估,但截至发稿,该公司未进行回复。
《电鳗快报》
热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