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邦科技IPO:突击分红掏空公司  家人“肥”不顾公司“瘦”

2024-11-01 09:25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尹秋彤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报告期内伟邦科技的营业收入并没有大幅的增长,扣非归母净利反而还在持续下滑。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伟邦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82亿元、1.87亿元、1.66亿元、0.85亿元;202...

        《电鳗财经》文/尹秋彤

        近期,在新三板挂牌的广东伟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伟邦科技”),于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公司已收到北交所下发的第一轮审核问询函。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248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或不超过1,435.20万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募集资金13,666.01万元,用于三龙湾基地智能化升级及扩产建设项目(6,556.42万元)、三龙湾基地研发及展示中心建设项目(3,309.59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3,800.00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占比达27.81%,接近募集资金总额的三成。

        《电鳗财经》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两人“一股独大”,还在不断靠分红掏空公司,可谓“家人肥不顾公司瘦”。

        两人“一股独大”

        据伟邦科技招股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潘伟欣与萧海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分别都持有伟邦科技46.61%股份; 二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93.22%股份。潘伟欣、萧海光二人于2019年9月25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招股书显示,智盈创泰为公司控股股东,潘伟欣、萧海光二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2020年—2022年以及2023年1月-6月(下称“报告期”),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业内人士称,股权集中、“一股独大”被视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绊脚石。特别是在民营企业中,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某一自然人或者家族,公司治理结构弱点将更加突出。如此一来,公司很容易出现任人唯亲,怎能保护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据《电鳗财经》观察,目前,伟邦科技已经出现了把曾经的“老东家”发展成了“大客户”的情况。

        萧海光曾于1996年7月至2004年3月就职于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伟邦科技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5.42%、78.98%、 74.79%和68.29%,其中,对日立电梯(中国)及其下属子公司和广日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合计销售额占比49.88%、47.06%、45.25%和47.06%,占比较高。

        另一位实控人潘伟欣在创立公司的同时也不忘“自家人”。迅盈创科各合伙人出资额共364.00万元,迅盈创科持有伟邦科技总股本的 9.73%。其中,潘强、潘智敏以及潘伟基三人的持股比例分别为0.21%、0.21%以及0.11%,而这三人分别为潘伟欣的叔叔、姐姐和哥哥。

        突击分红掏空公司

        《电鳗财经》据招股书,伟邦科技的财务数据也不容乐观,但分红却很欢。

        报告期内伟邦科技的营业收入并没有大幅的增长,扣非归母净利反而还在持续下滑。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伟邦科技的营收分别为1.82亿元、1.87亿元、1.66亿元、0.85亿元;2020年—2022年的增长率分别为4.29%、3.05%、-11.11%。扣非归母净利分别为4177.72万元、3324.6万元、2361.95万元以及1427.26万元;2020年—2022年的增长率分别为-16.59%、-20.42%、-28.96%,不断下滑。

        即便危机重重,伟邦科技还坚持大大方方地分红。

        在2020年-2022年业绩下滑的几年里,伟邦科技各年度分别分红540万元、432万元、288万元。与此同时,伟邦科技还在接受政府补助。报告期内(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政府补助的金额分别为1021.09万元、843.43万元、364.97万元和203.57万元,占公司当期利润总额的18.41%、19.39%、13.59%和12.54%。尤其是2022年,公司分红额超过了政府补贴。

        从股权结构看,超九成的分红款进入了两大实控人口袋里。

        《电鳗财经》认为,近年来,不少拟上市企业在IPO前“突击”大额分红,但又IPO募资“补血”。这种“前脚分红,后脚募资”的异常行为,引发市场关注和质疑,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拟上市企业都有若干募投项目,因自有资金不足才上市募资,按理不具备大额分红的能力,如仍要实施大额分红,那就是“掏空”行为,将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也侵害将来入股的新股东利益。反之,如果拟上市企业具备大额分红的能力,突击分红之后造成缺钱的假象来申报IPO,这就属于“套现圈钱”行为。

        在净利润下降的情况下,该公司分红越来越高的目的是什么?如此分红,让政府补贴情何以堪?

        虚开发票遭问询

        2022年3月,伟邦科技在历经三轮问询后,主动结束了自己的创业板IPO进程并将资本化的目标转向了新三板;2023年底,伟邦科技于新三板挂牌一年半后,向北交所递交了招股书,再次向A股发起冲击。

        从伟邦科技成立至递表前的股权变动情况中可以发现,两个创始人为保股权不被稀释,不愿引进外部股东,不惜用分红款向公司增资。

        值得注意的是,伟邦科技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张。后于2018年5月30日,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责令补缴增值税85,486.75元,补缴企业所得税57,673.09元。

        伟邦科技当时需向佛山市禅城区利利通塑料五金制品厂(以下称“利利通”)定制采购塑料制品,但利利通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按照利利通的要求,伟邦科技委托利利通向供应商茂名市鸿淼商贸有限公司、茂名市盈宇商贸有限公司、茂名市众燃物流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塑料,由利利通负责加工为塑料制品。

        在采购过程中,伟邦科技直接向茂名市鸿淼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供应商支付了货款并取得了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伟邦科技表示,自己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知情,主观上也不具有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故意。

        深交所曾在问询环节,也就伟邦科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事提出了质疑。而在伟邦科技保荐人的回复中,伟邦科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导火索利利通有一位业务人员名为潘强,与潘伟欣的叔叔同名。不过,伟邦科技并未解释与披露,此潘强是否就是潘伟欣的叔叔。

        董事长200余条风险缠身

        据天眼查显示,伟邦科技董事长潘伟欣,目前有14条任职信息,担任股东12家,担任高管4家,且实际控制4家企业。

        尤为注意的是,其周边风险有61条,预警提醒更是多达145条。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佛山捷思科电梯部件有限公司进行了简易注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佛山市宝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有注销备案信息;曾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广州雪荞贸易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广东智盈创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诉讼方面,其曾担任股东的广东华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曾因服务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曾因承揽合同纠纷而被起诉,曾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而被起诉……

        另外,2020年8月、2021年1月,曾担任股东的广东华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环保处罚信息,主要是界外臭气浓度超标。2023年7月,曾担任股东的广东华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拖欠税款25825.31元而被列入欠税公告名单。担任股东的佛山市腾龙伟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曾因其他原因而受到行政处罚,曾担任股东的广东华扬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因其他原因而受到行政处罚。

        如何保护好投资者利益,IPO如何顺利进行,是潘伟欣需要考虑的问题。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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