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从上海银行业人士处获悉,近日当地监管就并购贷款展开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对房地产相关并购,尤其是土地项目公司并购明确穿透监管。
所谓并购贷款,根据2015年下发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是指商业银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
根据上述规要求范,并购贷款不得投向未足额缴付土地出让金项目,不得用于变相置换土地出让金,防范关联企业借助虚假并购套取贷款资金,保证贷款资金不被挪用。
“总而言之,四证不全的项目不能发任何形式的贷款。”某上海银行业相关业务人士表示。
进入2018年,随着监管执行力度不断加强,加之去杠杆后资金阶段性紧张,房地产融资加速遇冷。某北京信托业务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原先房地产领域名股实债的做法也愈发难以为继。
“真股的做法越来越多,但比例还是很小。比如测算下来,我们整体要求10%的收益,那么会设计一个固定收益加浮动收益的结构,比如在9.5%的基础上,拿出0.5%折算成股份,这0.5%就有一定风险。”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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