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8 07:23 | 来源:未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联创光电表示,本次电子集团部分股份被转出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号外财经》讯
文/杨超
4月17日晚间,联创光电(600363.SH)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于近日收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口头通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8年4月12日将电子集团持有我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60万股从电子集团证券账户中转出,以执行电子集团与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之判决(2017 赣 01 民初字第 135 号《民事判决书》)。本次转出行为,电子集团事先不知情。
按照联创光电4月17日每股11.66元收盘价计算,则电子集团被“无声”转出公司上述的股份市值高达3031.6万元。
本次转出前,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636.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3%;本次转出后,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376.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4%。
《号外财经》注意到,电子集团已就本案所涉损失向相关方进行追偿。
联创光电表示,本次电子集团部分股份被转出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2017年12月9日,电子集团共持有公司股票9636.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3%,其中质押股份合计9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5%。
《号外财经》发现,电子集团的资产已经不是首次被司法划转。在2017年11月15日、11月20日,电子集团银行存款532万元被划转。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赣01执327号之二显示,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应当自动履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洪民二初字第514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20日分别扣划被执行人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25万元,76561.34元,被执行人南昌齐洛瓦电器有限公司无银行存款,查封登记在其名下房产因为是轮候查封,不具备处置条件。
联创光电主要为光电子器件及应用产品、电线电缆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光电子器件及应用产品主要包括LED 芯片、显示及照明用LED 器件及组件、背光源及组件、智能控制器及模块,广泛应用于家电智能控制、手机、平板、车载及电脑等背光源,显示、照明用LED灯具、军工应用等领域;电线电缆产品主要包括有线电视电缆、移动通信用同轴电缆、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等,广泛应用于通讯产品及相关设备、计算机网络、电子消费品、电力等领域。
2017年,联创光电营业收入为42.69亿元,同比增长10.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同比增长26.56%。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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