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余家P2P平台称零逾期零代偿 互金协会要求自纠自查

2018-04-27 10:14 | 来源:未知 | 作者:付碧莲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部分机构披露数据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均为0,存在疑似虚假披露情况或者自担保情况。
 

   4月25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下称“互金协会”)向会员单位下发通知,提到部分网贷平台在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披露的数据存在疑似虚假披露情况或者自担保情况,要求平台如实报送。
 
  “部分机构披露数据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均为0,存在疑似虚假披露情况或者自担保情况。现要求存在双‘0’报数机构自纠自查并于4月26日18点之前如实报送。否则将因疑似虚假披露受到影响,协会会将出现上述情况的机构名单报送相关监管部门,望网贷平台引起高度重视。”通知称。
 
  根据互金协会的网络借贷披露标准,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出借人到期未收到本金和利息。累计代偿金额是指自从业机构成立起,因借款方违约等原因第三方(非借款人、非从业机构)代为偿还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共有120家平台接入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披系统。而根据这些平台公开披露的数据显示,逾期金额为零的机构达80家,逾期金额及代偿金额均为0的机构共31家,有利网、开鑫贷、钱保姆等都是双“0”报数。
 
  “其实,在网贷行业此前普遍存在‘风险备用金’或‘第三方担保保障’的情况下,零逾期并非是不可能。但在监管要求下,越来越多平台取消‘风险备用金’或‘第三方担保保障’后,做到逾期金额和代偿金额均为‘0’难度的确很大,因此双‘0’报数的机构引起外界质疑也是必然的。”北京某P2P平台负责人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
 
  尤其在互金协会将数据统计标准进行改进后,双“0”报数更是着实不易。根据协会2016年10月发布的T/NIFA 1—2016《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规定,逾期是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含合同约定的宽限期或展期后到期)未足额归还本金或利息。
 
  但在2017年10月,协会在新颁布的“T/NIFA 1—2017”中修订了逾期的定义,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出借人到期未收到本金和利息。“收到”是指资金实际划付至出借人银行账户。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对于借贷业务来说,借款人逾期是不可避免的,只要维持在合理的逾期率水平就是正常的。“逾期指标并不会和备案直接相关,但对逾期数据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监管方所要求的,如果信披不合规,会对备案产生影响”。
 
  “信息披露透明是‘去刚兑’的解药。”麻袋研究院研究总监路南表示,平台之所以需要刚兑,主要是因为平台信息披露不透明,投资者难以识别风险。通过第三方担保或者兜底,是平台对于投资者的一种风险补偿。补偿的是平台信息不对称后投资者承担的附加风险。信息披露越透明,这个风险越低,刚兑的价值也就越低。
 
  路南指出,无论如何,待监管落地、信息披露到位之后,去刚兑是大势所趋,旨在消除资金价格扭曲、风险与收益的不匹配以及信贷资源的错配。到时候投资者将自行识别和承担投资风险。届时,投资者可能没有“零逾期”平台可追逐,但是也不会对行业有那么多质疑,行业正气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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