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8 10:34 | 来源:未知 |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018年第17周的IPO形势急转直下。本周仅有2家企业上会,其中1家过会、1家被否。而过会的公司也是曾经被暂缓表决的重新上会
《号外财经》
文/李万钧
2018年第17周的IPO形势急转直下。本周仅有2家企业上会,其中1家过会、1家被否。而过会的公司也是曾经被暂缓表决的重新上会。
本周过会的1家公司是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2018年以来不足4个月的时间内已经3次IPO上会接受审核,第一次由于其“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核查”而被取消上会,第二次上会审核的结果是“暂缓表决”,本周算是第三次上会了,终于得愿以偿。
本周IPO上会被否的公司是: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毛利率异常升高、专利涉诉、股权公允价值受发审委质疑、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
4月27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2家企业的首发申请,筹资总额不超过15亿元。包括,上交所主板: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创业板: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6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6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根据上期入户核查的居民月平均使用气量与用户数计算每月的销售数量,然后按销售数量与销售单价确认销售收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以“流量自动扣款”的金额(而以估算数)确认居民用户销售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会计准则规定;(2)入户核查用气量的频率、比例及方法,根据入户核查的平均用气量确定销售数量的原因;(3)发行人客户数与当地居民户数之间的关系,相关测算方法是否合理、科学。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车用天然气销售收入存在较大比例现金交易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现金交易的必要性,是否与发行人业务情况或行业惯例相符;(2)现金交易的客户情况,是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监高等关联方是否与现金交易客户存在资金往来;(3)现金交易流水是否存在异常分布;(4)现金交易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经营业绩是否对政府补助存在重大依赖,相关政府补贴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是否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会计处理前后不一致的原因,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在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的情况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开展业务的经营范围局限于昌吉市。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以及如何应对将来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变化,是否存在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不利情形;(2)昌吉市“天然气设施设备安装业务”的市场空间;未来随着当地天然气管道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完成,相关业务收入是否存在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5、2018年3月8日,杨惠丽以侵权为由向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杨惠丽相关事项的解决进展;杨惠丽的确认方式和确认内容;(2)各其他相关股东的确认方式和确认文件主要内容;(3)发行人与杨慧丽及其他相关股东是否存在潜在法律纠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4月24日
第十七届发审委2018年第6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67次发审委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未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产品单价、单位成本变动、市场竞争形势、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并结合市场竞争形势,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高毛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4)说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2、关于发行人的核心专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竞争对手拓自达起诉发行人侵害其发明专利诉讼的主要争议情况、案件审理情况及公司涉及的相关产品情况,案件二审胜诉后相关产品、专利是否还会存在其它潜在纠纷或争议;(2)募投项目“两层法挠性覆铜板”核心技术路线是否存在侵犯他人专利的情形,夏登峰为发行人提供技术支持的具体时间及具体方式,与在天诺光电任职时间是否发生重合;(3)发行人创始股东、董监高和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反与原单位的竞业禁止的协议或承诺,是否会导致发行人出现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4)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核心知识产权是否还存在其它纠纷或潜在法律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风险揭示是否全面、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的原因,发行人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1年7月通德电子向发行人转让相关资产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需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并说明涉及专利历次转让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股份支付涉及相关股权公允价值定价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8年4月24日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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