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监管部门积极引导、推动和支持上市公司分红。日前,沪深交易所分别发文,对2017年上市公司的分红情况进行了总结,表扬了万科等分红表现优异的同学,并对“铁公鸡”发黑榜点名!
2669家公司派发1.13万亿现金红包
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52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7年年报,其中2699家发布了现金分红预案,占比75.78%,合计派现1.13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具体来看——
沪市:
2017年,沪市共有1058家公司推出现金分红方案,占公司总数的74.47%,同比增加约5个百分点;合计派现8111余亿元,同比增加约18个百分点,现金分红金额再创历史新高。
从公司分布情况看,持续稳定高比例分红公司群体已形成,单年分红比例在50%以上的企业194家,30%以上的778家。其中,有370余家公司连续三年分红比例超过30%。诸如中国神华、福耀玻璃、上汽集团等公司已经成为沪市公司长期大比例分红的典范。
同时,部分公司在监管推动下,从常年不分红到开始实施分红。例如,联美控股、东安动力、阳泉煤业等,通过现金分红现场说明会的方式,响应投资者诉求,积极提出分红计划。
深市:
2017年,深市共有1611家上市公司推出现金分红预案,占比高达76.86%;分红金额3199.85亿元,同比上升62.22%,股利支付率为44%。
深市盈利公司中,33.68%的公司(656家)股利支付率超过50%;2015-2017年连续三年分红的公司有1162家;分红金额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计算机和通信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及医药制造业,分别为373.56亿元、272.38亿元和252.29亿元。
一批长期持续进行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涌现而出。比如,
万科自1991年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金额412.10亿元,占其累计实现净利润比例为25.48%;
美的集团已累计分红达404亿元,远远超过其累计融资金额96亿元;
深赤湾已连续16年现金分红率超过50%;
宁波银行自2007年上市以来连续11年实施现金分红,每10股每年派发股利最低2元;
苏宁易购持续分红,现金分红率逐年稳步增长,2004年度为5.14%,2007年度为19.67%,2011年度为21.77%,增长到2016年度的92.51%,2017年度更是超过200%;
汤臣倍健自2010年上市以来持续每年分红,累计分红金额22.91亿元,累计现金分红率高达67%。
自上市以来连续每年均进行分红的公司还有海康威视、新和成、汇川技术、中颖电子、晶盛机电等。
综合施策促使铁公鸡拔毛
虽然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意愿总体积极,但仍有少数上市公司长年不分红。如曾被监管层重点关注的金杯汽车,上市后已经连续25年未分红,虽然公司也承诺“将努力实现分红”,但至今仍未达成目标。
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不分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因业绩较差、现金流紧张、投资需要、持续经营能力不佳、所产生利润主要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
二是由于母公司未弥补亏损较大、子公司为并购所得且正处在业绩承诺期不宜分回利润;
三是因为利润太少,不具备每10股可分0.1元(股价除权需保留到0.01元)的情况;
四是个别上市公司有能力却长年不分红。
针对上述种种情况,监管层通过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引导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广济药业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
今年3月16日,广济药业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2017年期末未分配利润超过3.68亿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2017年期末未分配利润超过4.21亿元,但公司已连续10年未进行现金分红。
于是,深交所3月27日向公司发出关注函,就公司2017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未分配利润留存于子公司的情形要求公司予以说明。
公司于3月30日回复深交所问询,称董事会根据最新情况正在对分红方案在组织研究。
4月9日,公司披露分红议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769万元。4月20日,该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此,“铁公鸡”广济药业终于分红了。
另外,金路集团2015年及以前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此前已连续9年未分红。随着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增强,2017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突破1亿,具备较好的分红基础,公司2017年度即推出每10股分红0.4元的现金分红方案,相比以前年度有了较大的改善。
监管与服务并重
以深交所为例,一方面强化上市公司分红督导工作,尤其加强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要求;一方面一司一策,分门别类,对不分红公司有针对性予以督导。
在加强现金分红信披方面,今年以来,深交所先后要求104家多年未分红的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原因,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向长年不分红也不充分披露原因、不分红但推出高送转方案的22家上市公司发出了问询函、关注函,要求围绕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资金需求状况等说明具体原因,并审视合理性,推动公司高度重视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回报投资者。
在针对性督导方面,深交所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
一是对虽合并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分红法定条件的公司,督促其积极由子公司分红给母公司以逐渐满足分红条件。
二是对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合并未分配利润为负,超额分配易导致“分爆”的公司,督促上市公司积极改善子公司经营状况,以对投资者合理分配。
三是对具备分红条件因各种原因未分红的公司,严格督促其充分披露不分红的具体原因,情形严重的要求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采取各种措施综合治理,促使“铁公鸡”拔毛。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投资者获得回报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的重要途径。深交所将继续严格履行一线监管职责,不断推动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通过市场传导机制,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实现上市公司、投资者及市场各方共赢。
同时,深交所将秉承监管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对因业绩不佳、资金紧张等原因无能力分红的上市公司主动做好服务,推动公司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帮助公司借力资本市场走出阶段性经营困境,恢复造血能力,促进深市多层次资本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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