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业绩未达标 京新药业称加持股权不算变更承诺

2018-06-12 11:42 | 来源:未知 | 作者:谢欣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6月11日,京新药业方面对记者称,公司之所以选择继续收购,正如此前公告所说,是为进一步增强对深圳巨烽的控制能力。


  并购标的业绩不如意,这在A股并不少见。

      京新药业(002020,SZ)2015年收购深圳市巨烽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巨烽),但三年下来,深圳巨烽业绩承诺完成率仅有68.15%,交易对方之一张雄应补偿的现金总额为4480万元,而在进行了730万元现金补偿后,京新药业又以3750万元受让了张雄持有的深圳巨烽7.5%的股权。

  面对深交所的关注,京新药业对此称,实质是公司先向张雄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张雄再以现金向公司履行现金赔偿义务,公司并未变更业绩补偿承诺。此外,根据这一对价,深圳巨烽最新估值为5亿元,比去年底评估报告显示的6.28亿元下降不少,京新药业表示,交易参考了此前评估值,但未直接采用评估值,实际成交价是双方谈判协商的结果。

  子公司股东股权替代补偿?

  2015年京新药业以6.93亿元总价收购了深圳巨烽90%股权,公司业务进而从医药工业跨入到医疗器械领域,彼时,京新药业与深圳巨烽原股东张雄、倪正华等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规定,张雄、倪正华作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深圳巨烽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500万元、5850万元和7605万元。

  不过,深圳巨烽并未实现当初承诺的业绩。

  京新药业表示,公司在编制2017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发现深圳巨烽2015年度、2016年度存在业绩承诺方及关联人为其承担费用的情况,且未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对此已予更正。

  更正前深圳巨烽2015与2016年度的净利润为4521.49万元与5286.47万元,更正后深圳巨烽2015~2017三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3409.12万元、3931.42万元和4895.13万元,各年完成率为75.76%、67.20%与64.37%;三年合计净利润完成数额为1.22亿元,完成率仅为68.15%。

  按照张雄、倪正华相对应的补偿比例,张雄应补偿的现金总金额为4480万元,倪正华应补偿的现金总金额为3710万元。张雄应补偿股份数为615.5万股,倪正华应补偿股份数为509.7万股。

  不过,截至今年6月4日,京新药业表示已收到张雄支付的现金补偿款730万元,收到倪正华支付的现金补偿款3710万元,倪正华履行完成全部现金补偿义务。

  而京新药业则与张雄分别于今年5月2日、本月4日签订《公司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协议》,京新药业分两次以合计3750万元作价受让张雄持有的深圳巨烽7.5%的股权,交易完成后,京新药业持有深圳巨烽97.5%股权,张雄持有深圳巨烽2.5%股权。同样在本月4日,京新药业和张雄签署《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京新药业用应支付的3750万元股权转让款抵减张雄本次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3750万元,京新药业称上述抵减后,张雄履行完成全部现金补偿义务。

  公司:未变更业绩补偿承诺

  就此深交所6月6日问询京新药业,上述事项是否属于业绩补偿承诺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此京新药业回复称,张雄应补偿的现金总金额4480万元系其对公司的负债,根据《公司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协议》,3750万元股权转让款为公司对张雄的负债。由于双方互为债权债务关系,为简化操作程序和降低资金支付的风险,双方签署《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以3750万元股权转让款抵减张雄应支付的现金补偿款3750万元,现金抵减后,张雄履行完成全部现金补偿义务。

  京新药业认为,上述抵减实质相当于公司先向张雄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张雄再以现金向公司履行现金赔偿义务,因此仍属于现金补偿方式,公司并未变更业绩补偿承诺,也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上述事项公司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6月11日,京新药业方面对记者称,公司之所以选择继续收购,正如此前公告所说,是为进一步增强对深圳巨烽的控制能力。

  另一方面,深交所此前指出,按照深圳巨烽最新7.5%的股权的交易对价,深圳巨烽目前100%权益的估值为5亿元,而根据此前坤元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深圳巨烽全部权益的价值为6.28亿元,为何对深圳巨烽短时间内就出现1.28亿元的估值差异。

  对此京新药业回复称,上述交易参考了2017年底的评估值,但未直接采用评估值,实际成交价格是双方谈判协商的结果。交易价格和评估值存在差异,并不是深圳巨烽实际价值发生了改变引起的,公司希望尽量降低股权转让价格,因此双方在评估值的基础上协商,达成了最终交易价格。

  而事实上,记者注意到,在经历了三年的业绩承诺均未达标后,深圳巨烽的估值已有下降。根据坤元评估2015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圳巨烽100.00%股权在2015年3月31日的评估值7.71亿元。在2017年年报中,京新药业表示因深圳巨烽业绩承诺未达标,对其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及业绩赔偿款计提坏账。

  京新药业则表示,2017年底对深圳巨烽6.28亿元的估值是基于减值测试目的,根据深圳巨烽当期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做出预测,在此基础上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已补提相应商誉减值准备。京新药业方面还对记者表示,公司此前并未介入深圳巨烽日常经营,今年已更换深圳巨烽总经理,全面接管其日常经营。

电鳗快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0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