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信托产品到期未兑付 回:看10工作日内资金情况

2018-06-26 09:24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中江信托于2016年6月21日发起设立的“中江国际路金鹤152号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鹤152号)两年期产品在6月21日到期,尚未兑付。

  

  近日,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江信托)再遇兑付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中江信托于2016年6月21日发起设立的“中江国际路金鹤152号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鹤152号)两年期产品在6月21日到期,尚未兑付。

  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江信托,中江信托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该信托项目18个月期的已兑付,两年期的是6月21日到期,但是现在融资方资金还未到账。不过,按照合同约定,只要十个工作日内兑付给投资者就不算逾期。不过上述人士也表示,最终兑付还要看十个工作日内资金到位情况,如果到位不了,说明这个项目要延期,届时会出相应延期公告。

  去年底还能正常兑付

  中江信托官网显示,金鹤152号总规模不超过6亿元,信托期限分为24个月、18个月。资金主要用于中技桩业控股子公司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生产线建设及经营。其中,中技桩业以其对部分下属公司的应收账款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由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现*ST富控(2.740, 0.00, 0.00%))、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颜静刚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截至2016年7月1日,中江信托公告称,该信托计划共募集信托资金6亿元,其中第一期于2016年6月21日成立,第二期于2016年7月1日成立,中江信托分别向中技桩业支付3.817亿元、2.183亿元的特定股权收益权转让借款。

  截至2017年底,该信托计划的还本付息还一切正常。公开信息显示,中技桩业分别于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9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9日向中江信托信托专户汇入1611.605万元、887.68万元,1611.605万元、887.68万元。另于2017年12月21日和2017年12月29日向中江信托信托专户汇入本息10781.605万元、本息21717.68万元。

  不过,今年4月,中技控股公告表示,其控股股东和实控人被调查以及相应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这为金鹤152号后续的还款增加了诸多不确定性。同时,中江信托在关于金鹤152号的第四期信息披露中表示,融资人的实际控制人于2018年1月遭到证监会调查,此举将带来一系列的影响,可能会影响融资人的筹融资能力,进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还款。不过,中江信托已向江西省人民法院对融资人提起诉讼,采取财产保全。

  担保方被证监会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该计划的融资方中技桩业在项目成立之时还是上市公司中技控股(ST富控)的控股子公司。不到一个月,中技控股将中技桩业94.4894%股份以241609.4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海轶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轶鹏”)。根据中技控股2016年7月12日的公告,上海轶鹏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颜静刚为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也是中技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技控股表示,重大资产出售实施完成后,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业务转型,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

  作为该信托计划担保方的中技控股,近期以来一直波折不断。2017年3月,中技控股发公告宣布,经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2017年3月20日起由“中技控股”变更为“富控互动”,证券代码“600634”保持不变。一年后,中技控股的证券简称再次发生了变化。不过这次是由富控互动变更为ST富控。原因是富控互动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条第(四)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8年1月17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富控互动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并被立案调查。在6月20日的公告中,ST富控表示,截至目前,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除此之外,ST富控还被媒体质疑,公司多项大宗贸易交易真实性存疑,公司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贸易商存在关联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函要求ST富控,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认真回应媒体质疑,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并于2018年6月21日前就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ST富控在6月22日的公告中指出,鉴于公司需对所涉及事项开展进一步核查,相关工作难以在2018年6月21日前完成。为确保相关事项落实到位,以及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并将组织有关各方尽快完成所涉事项的落实和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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