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09:17 | 来源:未知 |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这不禁让大众联想到了著名影视明星黄晓明和他妈妈张素霞。
而黄晓明的卷入将该案推向另一个高潮。处罚决定书显示,高勇操纵的14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并经过护城河投资另一个合伙人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账户交由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这不禁让大众联想到了著名影视明星黄晓明和他妈妈张素霞。黄晓明,1977年11月13日生于山东省青岛市,中国内地男演员、歌手,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班。参演过《大汉天子》、《神雕侠侣》、《中国合伙人》等多部影视作品,并曾多次获奖。其母亲张素霞是青岛市企业干部,2016年因和儿子参加参加湖南卫视的综艺节目《旋风孝子》引起关注。2017年11月起,参加浙江卫视儿童健康科普类综艺节目《小儿大医生》,带队“奶奶团”。
8月11日,黄晓明工作室发布声明称,黄晓明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相关调查。
黄晓明工作室声明
值得玩味的是,这份声明并没有直接否认“高勇案”中的黄某明是黄晓明本人。既没有否定“黄的账户是由高操作”的传闻,也没有否认“黄的账户参与操纵精华制药股价”的传闻。不少业内人表示,这份声明有点在玩文字游戏。
事实上,2018年3月14日,证监会组织召开稽查执法专场新闻通气会,就介绍过“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据多家媒体报道,通气会上,据办案人员透露,案件涉案人高某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平台,吸引了多个高净值客户委托其管理证券账户,涉案账户既有伞形信托账户,又有多个自然人账户。自然人账户当中,有很多名人账户,其中不乏一线影视明星、知名企业家、公司高管等。
据办案人员披露,在调查过程中,高某开始并不配合调查,对办案人员提出的调查要求多次推托,甚至存在一度失联的情况,并且存在隐匿关键证据的情形。涉案当事人路某为高某所在私募公司的合伙人,对案件调查百般阻挠,甚至存在打探调查人员个人信息的情况,威胁恐吓调查人员,行为恶劣。
卷入其中的16个账户,分别是好雨7-高勇、好雨7-路某(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子账户),黄某、张某燕、张某、吴某江、倪素某、倪松某、姜某、黄某明、徐某、朴某娜、薛某、吴某丰、崔某欣、吴某等。这从侧面印证了“高勇操纵精华制药案”中的账户黄某明疑似一线影视明星黄晓明。
此外,根据精华制药2015年上半年的半年报显示,有一位名叫“黄晓明”的账户以持股143万股成为新进前十大流通股东之一,这难道又是巧合的同名同姓吗?
8月13日晚间,据财新报道,记者证实,证监会刚刚公布的获利近9亿元、罚没款高达18亿元的高勇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影视明星黄晓明名下账户。而接近监管层的人士表示,这些自然人账户的所有人如果仅仅是出借账户,并不知道账户被利用进行市场操纵,这些账户也不会被冻结。
作为一线影视明星,黄晓明将自己的账户密码交给了其母亲张素霞保管,张素霞将该账户又出借给了高勇。上海一位法律人士表示,“《证券法》对这种行为没有规定,所以黄晓明的这种行为不会被判定违规。”
《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但是,黄晓明出借的账户属于自然人账户,非法人账户。该法律人士表示,如果黄晓明和他母亲在不知晓高勇的操纵股市的前提下,的确找不到相关法律条文判定其行为违规。
律师表示,虽然此案中黄晓明母亲张素霞只是存在借出账户的事实并不违法,但是否委托其资金给高勇操作尚未最后结论。但作为明星而言,以“不知情”就撇清所有事实有推卸责任之嫌,借出其账户本身的操作也有很大的风险,且十分不谨慎。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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