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严守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针对民间借贷中涉嫌通过“虚增债务”“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行为,通知明确要求予以刑事打击。
网民“叶青”认为,“套路贷”的目的不在于吃本金、吃利息,而是利用借款人着急用钱又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的境况,通过一步步设套,最终非法占有受害人的财产,本质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据媒体报道,相当数量的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均向法院表示自己遭遇“套路贷”,但由于出借人的证据链条完整而败诉。网民认为,打击“套路贷”亟须法律精准发力。
“‘套路贷’属于知法犯法,这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司法需要与时俱进地关注新问题,此次最高法对‘套路贷’做出明确判断,正视了基层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网民“张璁”说。
网民“铎印”建议,除了出台相关法律进行专门释法,从法律上明确“套路贷”的非法性质,还要加强宣传,将“套路贷”的特征告知公众,鼓励受害者积极举报、维权,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让实施“套路贷”者无处遁形。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大金融案件办案力度,严厉惩处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高利转贷以及“校园贷”“套路贷”,从严惩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等非法手段催收民间贷款的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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