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三大股东单方撤销委托表决权“无效”

2018-11-08 10:22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西安饮食(4180,007,170%):3大股东单方撤销委托表决权“无效”



西安饮食
(4.180, 0.07, 1.70%):3大股东单方撤销委托表决权“无效”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晓荣)11月7日,老字号餐企西安饮食就3大股东要求撤销对其控股股东西旅集团委托表决权一事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此前与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仍有效,3股东要求撤销委托表决权不具有效性和合法性。

  3股东要求撤销委托表决权

  今年9月,西安市国资委与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将西旅集团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曲江管委会持有。划转完成后,西旅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西安饮食和西安旅游(5.990, 0.05, 0.84%)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曲江管委会,后者将负责该集团生产经营工作。

  西安饮食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西旅集团直接持有西安饮食21.04%股份,间接控制西安饮食5929.92万股A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2.92%。其中,西旅集团间接持有的西安饮食11.88%股权主要是通过西安维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龙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米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方式实现对该等股份的控制。

  今年6月,西安维德、西安龙基、西安米高3家公司曾分别致函西旅集团,要求撤销委托表决权。10月23日,深交所要求西安饮食详细说明3家公司要求撤销委托表决权的事项是否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事项”,是否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西安饮食11月7日公告显示,2006年上述3家公司与西旅集团签署协议,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转让给后者。2007年4月26日,3家公司分别出具《授权委托书》,全权授权西旅集团代其出席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自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3家公司将其所持的上述限售股份过户至西旅集团名下之日止。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1日,3家公司要求西旅集团当日起撤销其委托书。6月12日,西旅集团向3公司致函称,其撤销委托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以及授权期限,不予认可,该授权撤销无效。

  西旅集团认为,上述股权未过户至西旅集团名下,因此授权委托仍有效。3公司单方面要求变更合同已得到西旅集团明确拒绝,该撤销行为当属无效。

  转让股权至今未过户到西旅名下

值得注意的是,就上述3家公司至今未完成股权过户的原因,西安饮食解释为转让方拒绝过户。

  2016年8月17日,西旅集团与3家公司签署了《股权置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约定3家公司作为转让方将持有的17.28%有限售条件股转让给西旅集团,该部分股权后稀释为11.88%。

  2008年,法通公司持有唐城股份股权达51%,但是因唐城股份职工抵触无法实现对其实际控制权,因而法通公司拒绝配合办理上述11.88%股份过户手续,导致公司该部分股份至今未能登记过户至西旅集团名下。

  就此事未披露原因,西安饮食称,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纠纷作为历史遗留问题自2006年以来持续存在,且双方一直处于协商状态,并未对西旅集团间接对公司的11.88%股份实际控制现状造成实质影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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