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1 12:32 | 来源:新浪财经 | | [保险]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保险公司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整改工作日趋规范,保单登记平台数据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服务国家治理和金融监管的能力逐步增强,为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两年前,原保监会要求对投保单信息集中管理,中国保信承接这一大活。两年后,银保监会曝光显示,这一大活仍没有干利落,原因是部分险企“怠工”。
总体概况
保单登记平台数据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大部分保险公司能够按照相关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从讲政治、顾大局、支持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协调资源,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要求报送数据,并对可能影响保单登记平台数据质量的情形进行逐一排查,正视问题,主动整改。
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制定校验规则、召开培训会、现场督导、下发数据质量问题报告、对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进行评价等方式,帮助各保险公司进行数据质量问题自查和整改,有效地推动了保单登记平台数据治理工作。
随着数据治理工作的不断推进,各保险公司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整改工作日趋规范,保单登记平台数据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服务国家治理和金融监管的能力逐步增强,为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大问题犹存
迟报增量数据
险企:
国泰财险、平安财险、京东安联财险
个别公司长期迟报增量数据。通过日增量数据报送监控,发现个别公司长期迟报增量数据。
国泰财险→
长期未按T+1要求报送数据,经中国保信多次催促,仍以各种借口拖延,至今仍未整改。
平安财险
自2019年以来多次未按T+1要求报送数据,频繁出现当天全部或部分批次报送失败等问题。
京东安联财险
自2019年2月4日起连续7天未按T+1要求报送数据。
漏报数据严重
险企:
北大方正人寿、昆仑健康险、国任财险、阳光农业相互、华海财险
通过对保单登记平台数据的连续探查,发现个别公司保单借款、佣金、理赔等业务相关数据存在漏报。
北大方正人寿
漏报保单借款和自垫的所有保单数据,涉及保单1万余张。
昆仑健康保险
在三期上线后漏报了所有保单的佣金数据,涉及保单4.2万张。
国任财险
漏报出险人信息表和疾病信息表,涉及数据量13万条。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
漏报理赔医疗费用信息表和疾病信息表,涉及数据量2万条。
华海财险
漏报保单标的相关信息,涉及保单1万张。
上述公司在中国保信多次督促下于2019年1月中旬才完成数据补报工作。
错报数据严重
险企:
华夏人寿、平安财险、华农财险、京东安联
通过对保单登记平台数据的持续检核,发现个别公司数据错报问题严重。
华夏人寿
报送受益金额时,存在报送程序错误,将全部受益金额关联给所有受益人,导致受益金额翻倍的问题,严重影响保单登记平台数据准确性。
平安财险
在报送保费数据时,由于报送程序错误,将保单保费报送成了保单保额,将各项责任保费报送为保单保费,严重影响数据准确性。此外,平安财险报送数据范围不符合保单登记平台数据采集的要求,将部分车险和农险数据报送至保单登记平台。
华农财险
报送的证件号、费率等信息存在严重数据质量问题,并将原因简单归结为历史原因或系统无相应的校验,不再进一步分析并整改。
京东安联
在报送联共保数据时,存在联共保标识统一赋值问题,将所有保单都默认为共保保单。
数据整改延期
险企:
民生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
通过对各保险公司数据整改工作的监控,发现个别公司在制定整改计划后持续拖延整改时间,不能按期完成数据整改。
民生人寿
在理赔数据专项治理时,分别承诺在2018年11月23日和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改工作,在中国保信多次督促后,才于2018年12月中旬完成问题数据整改。
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
在理赔数据专项治理时,分别承诺在2018年11月23日和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数据整改工作,在中国保信多次督促后,才于2018年12月中旬完成问题数据整改。
限时整改令下达
及时整改现有问题。
上述存在问题的保险公司,要结合自身问题,明确工作计划,在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现有问题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完善数据报送监控和数据质量检查机制。
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数据报送过程中出现的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问题,完善数据报送监控和数据质量检查机制,在相关业务发生时,严格按照T+1的要求报送数据,并加强数据质量自查,保证报送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持续加强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
中国保信要继续加强对保单登记平台的数据治理工作,采取多种方式,持续提升保单登记平台数据质量。各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中国保信,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保信的有关要求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按时完成对问题数据的整改。
两年前的“今天”
2017年5月15日 ,原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数据报送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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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身保险公司、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保单登记平台)数据报送工作,提高平台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数据报送,是指各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建设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的通知》(保监发〔2015〕102号)、《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启动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第二期建设的通知》(保监厅发〔2016〕62号)和《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发中国保险业保单登记管理信息平台第二期接口程序工作的通知》(保监厅发〔2016〕83号)等文件要求,向保单登记平台报送相关数据。
二、各保险公司应高度重视保单登记平台数据报送工作,切实落实本公司保单登记领导小组的职责,建立数据报送和质量管理责任机制。要指派一名公司级领导负责本公司数据报送和质量管理,并将人员变更情况及时向保监会保单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三、各保险公司只要开展相关业务,就应提前与保单登记平台对接,并建立数据报送系统的业务连续性和容灾备份机制。同时要加强数据源头管理,完善本公司相关系统,按照保单登记平台数据模型、业务代码等接口规范要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进行数据模型对照和业务代码映射,确保报送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规范。
四、各保险公司只要有相关业务发生,就应严格按照T+1的要求报送数据。在报送保单产品信息时应采用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批或者备案时所使用的产品名称全称,不得简化产品名称。对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信)反馈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响应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
五、各保险公司不得迟报、漏报、瞒报、错报和重复报送数据,不得以相关系统改造、升级、宕机为由或无正当理由停报,不得对数据进行人为清洗、统一赋值和故意篡改,不得在非生产环节中报送生产数据。
六、各保险公司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暂停数据报送,应提前向保监会保单登记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暂停数据报送的原因以及拟恢复报送数据的时间。暂停数据报送的保险公司,在恢复报送数据后的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暂停数据报送期间的数据补报工作。
七、新批筹的保险公司,应及时向中国保信申请接入保单登记平台,严格按照保单登记平台的相关标准规范,完成平台对接。保监会将把新批筹公司与保单登记平台对接完成情况作为对其开业验收的内容之一。
八、中国保信应制定保单登记平台运营管理的流程、规范和数据报送、质量评价的指标体系,加强数据报送与数据质量的监控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编制监控报告,并向保单登记平台领导小组报告,适时向行业公布。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反馈,积极跟踪、协助并督促保险公司完成问题整改。
九、保监会将对各保险公司的保单登记平台管理机制落实情况、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于违反本通知要求的保险公司,中国保监会将向行业通报,并视情节轻重,根据《保险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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