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2 09:07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多项专利权在国家产权局登记状况与招股书中不符
《电鳗快报》文/米莱
国内臭氧行业的代表、臭氧系统设备制造技术局国内同行前列、正逐渐成为全球臭氧系统供应商,青岛国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国林环保”或“公司”)近日首发通过,但招股书中因专利权情况及销售数据前后“打架“而被疑有造假嫌疑。
多项专利权在国家产权局登记状况与招股书中不符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介绍,国林环保所处的臭氧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而公司是2010年实施的《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CJ/T322-2010》行业标准的负责起草单位,是十二五“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中“非玻璃介质大型臭氧发生器设备研制及其产业化”的课堂承担单位等,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取决于臭氧系统设备研发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
我们都知道,一个公司的研发和创新能力最好的体现就是专利。根据国林环保在招股书中披露的情况可知,目前公司拥有专利19项,其中发明5项,实用新型14项目,并且截止招股书签署日,这些专利均处于有效期内,不存在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失效的情形。
然而,《电鳗快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上查阅公司的专利信息时却发现平板式臭氧发生装置的专利状态为“放弃专利权”,而变压器用绕组及变压器专利和压力发电单元及压力发电专利状态为未缴年费终止失效。这真是对招股书中的“不存在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专利失效的情形”啪啪打脸。
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研发费用投入从2014年——2017年上半年,分别为742.48万元、891.58万元、1043.12万元及541.9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5.24%、5.56%、6.18%、6.36%。截止2017年上半年,公司的研发人员52人,占公司总员工人数比例11.58%,核心技术人员6人,占研发人员的11.54%,勉强达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作为一家处于技术密集行业的公司,公司核心产品的专利却出现放弃及未缴纳年费而中止,究竟是有了迭代的技术出现,还是公司的研发能力注水?对此,发审委在问询中也要求企业补充说明:(1)各期研发费用率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各期研发费用率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续期的最新情况;(2)研发费用明细成本的构成情况,是否存在将其他费用混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各期研发费用中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研发费用是否经相关税务机关审核;(3)报告期内的主要研发项目、投资金额、各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对应发行人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具体情况。
销售数据前后“打架”
2014年—2017年上半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647.42万元、10730.93万元、13275.53万元及13086.24万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29.02%、27.17%、31.54%和28.88%。和公司的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74.84%、75.87%、90.26%、175.42%,呈逐年激增的趋势。尤其在最近两年,应收账款赶上甚至超过了营收,经营风险不言而喻。
与此同时,公司的库存余额也在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860.61万元、5981.64万元、7745.86万元、11133.67万元,经营性现金流从2016年开始呈现净流出。
国林环保的销售模式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其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来主导。所以在招股书中公司在前后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表述:在招股书第314页的“存货跌价准备”中,指出报告期内每期期末的产品和库存商品均有对应的订单。而在313页的销售模式中,表述又变成库存商品中分为有对应订单的库存和无订单对应的库存,这前后矛盾的表述让人摸不着头脑,究竟库存商品是不是都有对应订单?
而根据招股书中披露,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国林环保1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为217万元,其中有订单支持的库存商品为107.14万元,无订单支持的库存商品金额为109.86万元。公司解释为无订单支持库存多为展厅展览展示用的样机。在整个报告期内,公司都未计提库存跌价准备,因为公司解释是“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然而仅在2016年国林环保1年以上库龄的库存商品中就有近一半左右的商品是没有订单支持的,这部分产品也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吗?这前后互相矛盾,自己打脸的描述,是在考验投资者的智商吗?
《电鳗快报》就以上问题向公司求证,截止发稿未得到公司回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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