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鳗快报|中信出版劳务派遣用工违规 存货跌价损失猛增

2019-07-03 10:04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王岩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中信出版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违规行为,疑虚增利润。

        《电鳗快报》王岩/文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出版”)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图书出版与发行、书店零售及其他文化增值服务。公司IPO拟募集资金9.6亿元,用于“内容+”知识产权投资与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等项目。

        《电鳗快报》注意到,中信出版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违规行为,疑虚增利润。同时,中信出版存货增幅远超过营收增幅,2017年公司库存商品金额大幅增加,产品存在滞销压力增加。

劳务派遣用工

        《劳动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规定的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调整用工方案,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之日起两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注意到,截至2016年末,中信出版及其子公司共有劳务派遣用工485名。2016年,中信出版在册员工总数为610人。以此计算,当期,中信出版在册员工和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共计1095名,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占其用工总量的比例高达44.29%。

        中信出版表示,采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原因主要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中信书店的零售网点遍布全国,所需服务人员较多。中信书店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主要为辅助性工作岗位,如中信书店销售引导员、电商客服、物流配送员等。

        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之日起两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的规定,中信出版应截止2016年3月1日,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占其用工总量的比例不得超过10%。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中信出版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将派遣劳动者数量占比降至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违法了上述规定。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信出版被派遣劳动者用工总数降至36名。但同时,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从2016年的610人大幅增加至2017年的1228人,同比增幅超过100%,增幅远高于2016年员工增幅。

        2016年至2017年,中信出版员工总薪酬分别为1.13亿元、1.51亿元。其中,普通员工薪酬总额分别为7016.94万元、10170.64万元,2017年增加3153.7万元。

        2015年-2017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1亿元、1.28亿元、2.11亿元。

        中信出版的派遣劳动用工违规行为,是否为了节省员工薪酬来增加利润?

存货增幅超营收 产品滞销加剧

        2015年-2017年,中信出版存货分别为2.73亿元、4.17亿元、5.9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6.15%、38.57%、45.64%,比例大幅提高。2016年、2017年存货金额同比增幅分别为52.75%、43.41%。

        同时,中信出版的存货周转率亦从2015年、2016年的1.44次/年,降至2017年的1.37次/年。

        2015年-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7.58亿元、9.77亿元、12.71亿元,2016年、2017年同比增幅分别为28.89%、30.09%。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中信出版存货增幅远超过营收增幅。

        2015年-2017年,中信出版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5698.97万元、8155.33万元、17141.11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18.36%、17.89%、26.68%。

        其中,2017年公司库存商品金额大幅增加,公司产品存在滞销压力增加。

        与此同时,2015年-2017年,中信出版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分别为723.8万元、1029.55万元、1575.65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电鳗快报》通过邮件方式向中信出版求证,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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