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产品不环保  雄塑科技接受一次检查吃两张罚单

2019-08-02 07:58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商一炀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8月1日收盘后,雄塑科技(300599)披露公告称,旗下四大生产基地之一的河南子公司在一项环保检查之后收到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电鳗快报》文/商一炀

        8月1日收盘后,雄塑科技(300599)披露公告称,旗下四大生产基地之一的河南子公司在一项环保检查之后收到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开资料显示,雄塑科技是一家以新型化学建材为核心业务领域,专业从事“环保、安全、卫生、高性能”塑料管道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雄塑科技拥有广东南海、广西南宁、河南延津、江西宜春四大生产基地,销售网点遍布全国。

        根据河南省延津县环境保护局(简称“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延环罚决字 {2019}第057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延环罚决字{2019}第058号),2019年7月11日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对雄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河南雄塑”)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危废管理及标识悬挂不规范,同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环保设备中的VOCs光氧催化装置部分镇流器断电停止运行,活性炭吸附设施长期未检修,内存活性炭量少,不能保证处理设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认定,河南雄塑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参照《河南省环境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其违法行为为一般,责令河南雄塑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给予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第二项环保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其违法行为为一般,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给予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

        两项违法行为均属于一般违法,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 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过,这仍然显示出雄塑科技在生产和能控方面存在漏洞,其规范经营仍有待提高。

        雄塑科技的股价一直保持较为低迷的态势。自2017年1月在创业板上市以来,雄塑科技最高冲至33元,之后一路下滑,如今保持在10元左右,仅为其最高价的三分之一。

        从业绩来看,雄塑科技的营收利润保持较好态势,但现金流却捉襟见肘。一季报显示,雄塑科技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24亿元,同比增长16.88%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4.40万元,同比增长45.3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57.6万元。

        中报预增。根据雄塑科技披露的2019年上半年业绩预告,该公司上半年预计盈利10,094.28万元–12,847.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40%,去年同期实现盈利9,176.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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