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8 11:45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投资收益对南京高科净利润贡献较大,而公司存在边融资边理财的情况。
《电鳗快报》 赵超/文
2018年度,房地产开发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超70%的南京高科(600064.SH),预计2019年上半年利润同比增长。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投资收益对南京高科净利润贡献较大,而公司存在边融资边理财的情况。
此外,南京高科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全部轮候冻结,背后原因,即有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自身合同纠纷,也有担保造成的连带责任。
边融资边理财
8月8日,南京高科发布增持计划,公司计划自本次增持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在增持价格不高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累计增持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高于8亿元。
同日,南京高科公布了控股子公司以5.2亿元竞得南京市NO.2019G41号地块的消息。
2019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000万元到11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长54%到68%;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000万元到91,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长15%到29%。
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是南京高科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部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后,因 2019 年上半年资本市场有所回暖以及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总体良好,公司相关投资收益大幅增加,对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影响额为106,000万元到116,000万元。
《电鳗快报》注意到,南京高科近期出现边融资边理财的现象。
2019年5月23日,南京高科控股子公司高科置业,向紫金农商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金额11亿元。预期年化收益率4.20%。截至5月24日,公司年度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29.53亿元,余额为11.03亿元。
2019年3月15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高科置业向紫金农商银行购买短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累计金额10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5亿元理财产品起始和终止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另一笔5亿元理财起始日期为4月18日,终止日期为5月20日。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2019年4月20日,南京高科为为业务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2019年2月25日,南京高科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了201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总额15亿元,期限为365天,发行利率3.44%,这笔资金已于2019年2月27日全额到账。
控股股东陷纠纷
而南京高科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却陷入纠纷泥潭,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7月10日,南京高科公告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公司429,345,157股无限售流通股,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南京高科的股份总数为429,345,157股,其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429,345,157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
4月30日,南京高科公告称,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公司5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冻结。
天眼查资料显示,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南京燕子矶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人民币5亿元,判令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外,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所持南京高科被冻结的事由,还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诉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的(2019)京财保9号民事裁定书。
天眼查显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冻结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朱承胜名下银行存款10.24亿元,若存款余额不足,则查封其名下同等价值其他财产。
在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累计申请信托贷款28.5亿元事件中,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3月11日,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南京东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兑付兑息,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3月12日,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截至目前,被冻结银行存款金额为16,606万元)及持有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249,030,500股。
《电鳗快报》粗略计算,在计算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诉求的情况下,上述涉及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纠纷金额共计约43.74亿元。
南京高科表示,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国信证券表示,2019年5月9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把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对外担保带来的或有债务风险不容小觑。
《电鳗快报》注意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17 年)显示,2017年,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57.33亿元。截至2017年末,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25亿元(含关联担保),占当期末净资产的33.73%。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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