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年内作出62份纪律处分 上市公司违规集中于六方面

2019-08-19 04:11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姜楠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看,主要集中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增持承诺等六个方面。

        日前,深交所对2019年以来上市公司违规处分情况发出通报。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的违规事项,深交所共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62份,处分总量较去年同期37份明显增长,在督促上市公司坚持“四个敬畏”、坚守“四条底线”,引导上市公司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着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深交所纪律处分工作呈现三个特点:一是强调处分工作的时效性,秉持“三及时”原则,对违规行为及时惩治;二是根据“数罪并罚、累犯从重”原则,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的违规行为,依规予以从重处理;三是加大公开认定力度,切实提高违规成本,提高监管震慑力。

        通报显示,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看,主要集中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增持承诺等六个方面。

        第一,严厉打击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行为。大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面对占用担保日渐呈现的复杂化、隐蔽化趋势,深交所不断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强化监管协作,加强非现场和现场监管联动,对于违规行为及时亮剑。

        第二,严厉打击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增持承诺等违规行为。上市公司及相关承诺主体违反承诺、拒不履行承诺等“背信弃义”的行为不仅违背了资本市场诚信基本原则,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2019年以来,深交所对16起违反承诺行为的共24名承诺主体予以纪律处分。

        第三,严厉打击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是维护市场“三公”原则的前提和基础。深交所始终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对于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予以重点查处。

        第四,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会计差错等定期报告相关的违规行为。财务数据、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与依据,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体现了公司治理和会计核算的质量与水平。

        第五,严厉打击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违规行为。中介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必须严格履行督导核查、发表独立意见等职责,利用其专业技能确保上市公司经营运作有序合规,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提升自身质量。

        第六,严厉打击内部运作不规范、董监高履职不尽责的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三会”运作规范是合规经营、发挥自我约束机制的关键保障,董监高应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促进公司有效治理、运作合规。

        通报表示,深交所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纪律处分的精准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增强一线监管有效性和威慑力,提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成本,并不断优化纪律处分工作程序,通过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传递监管理念,进一步引导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状况,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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