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6 08:44 | 来源:电鳗快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相对于今年一季度,金徽酒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跌幅进一步增加。其背后,是公司高档酒收入增速放缓。
《电鳗快报》赵超/文
在白酒上市公司业绩普遍上涨的情况下,甘肃地区的金徽酒(603919.SH)却交出净利润下滑的半年度成绩单。
《电鳗快报》注意到,相对于今年一季度,金徽酒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跌幅进一步增加。其背后,是公司高档酒收入增速放缓。
在此背景下,金徽酒与管理层签署未来5年《业绩目标及奖惩方案协议》,约定了营业收入和扣非归母净利润目标,并明确了奖罚措施。
此举,能否让金徽酒走出业绩泥潭,尚需时间检验。
高档
近日,金徽酒发布2019半年报,公司收入8.15亿元,同比增2.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滑14.37%,扣非后净利润1.31亿元,同比下滑14.66%。这样的业绩,在上市白酒公司中,排名倒数。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即使在2018年白酒上市公司业绩普遍大涨的情况下,金徽酒当期营收同比增幅仅为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幅仅为2.24%。
今年一季度,公司营收5.14亿元,同比增5.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9.92%,扣非后净利润同比下滑10.07%。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相对于今年一季度,金徽酒上半年净利润进一步恶化。
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来看,今年一季度,公司高档、中档、低档白酒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37.47%、-9.84%、14.26%。
2019上半年,金徽酒高档、中档、低档白酒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24.19%、-10.89%、14.85%。相对于一季度,公司高档白酒收入增幅大幅下滑,中档白酒收入降幅进一步扩大。
公司低档产品指对外售价30元/500ml以下的产品,主要代表有世纪金徽二星、金徽陈酿等;中档产品指对外售价30元至100元/500ml的产品,主要代表有世纪金徽三星、世纪金徽四星等;高档产品指对外售价在100元/500ml以上的产品,主要代表有金徽十八年、世纪金徽五星、柔和金徽系列、金徽正能量系列等
坐落于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的金徽酒,是西北地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白酒生产企业。营销网络已辐射甘肃、宁夏、陕西、新疆、西藏、内蒙等西北市场。公司主导产品涵盖“金徽年份”“金徽正能量”“柔和金徽”“世纪金徽星级”“金徽曲酒”等多个系列。
随着我国居民消费水平提升,消费升级已成为白酒行业发展核心驱动力,“少喝酒、喝好酒”趋势明显,行业分化日趋加剧,区域白酒品牌机会与挑战并存。
《电鳗快报》注意到,上半年,金徽酒百元以下中低档产品占营业收入比重仍超过百元以上高档产品占比,且面向农村市场的中低档产品营业收入下滑,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增速放缓。
净利润下滑的原因,是公司以积分、品鉴等非货币方式加大对渠道终端的掌控力度及省外市场的开拓力度。
绑定管理层
在净利润持续恶化的背景下,金徽酒与核心管理团队签署未来5年(2019年-2023年)《业绩目标及奖惩方案协议》。
协议约定,2019年-2023年,公司目标营业收入分别为16.20亿元、18.30亿元、21亿元、25亿元、30亿元,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0亿元、3.20亿元、3.80亿元、4.70亿元、6.00亿元。
金徽酒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为2.51亿元,在今年上半年该数据通过比下滑的情况下,要在2019年完成2.8亿元的目标稍有难度。
与金徽酒签署协议的,为周志刚、王宁、廖结兵、徐文海、唐云、黄小东、石少军、谢小强、张斌(统称“乙方”),该9人均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金徽酒2018年报显示,周志刚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廖结兵为董事、副总经理,唐云、张斌为公司副总经理,谢小强为财务总监。
《电鳗快报》注意到,奖惩计算方式中营业收入:若业绩目标期间内,当年经审计实际营业收入>当年目标营业收入,乙方当年获得的奖励薪酬=(当年目标营业收入-前一年经审计实际营业收入)*2%+(当年经审计实际营业收入-当年目标营业收入)*2.5%;若业绩目标期间内,当年经审计实际营业收入≤当年目标营业收入,公司将对乙方进行惩罚,惩罚金额=(当年目标营业收入-当年经审计实际营业收入)*2%。
奖惩计算方式中扣非归母净利润:若业绩目标期间内,当年经审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当年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乙方获得的奖励薪酬=(当年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前一年经审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15%+(当年经审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当年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20%;若业绩目标期间内,当年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85%<当年经审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当年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乙方获得奖励薪酬=(当年经审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前一年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15%;若业绩目标期间内,当年经审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当年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85%,公司对乙方进行惩罚,惩罚金额=(当年目标扣非归母净利润*85%-当年经审计实际扣非归母净利润)*15%。
以上两项奖惩措施互相独立,互相叠加,奖励和惩罚总额均不设上限和下限。
值得注意的是,签署上述协议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不主动辞去所担任的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相应职务。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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