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08:48 | 来源:电鳗快报 |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宇瞳光学实控人高达9位,控股权过于分散,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不明确,为公司实控权稳定埋下隐患。
《电鳗快报》 赵超/文
9月17日,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宇瞳光学”,300790),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
《电鳗快报》注意到,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宇瞳光学及子公司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超2000人。粗略计算,2016年宇瞳光学及子公司其余未欠缴养老保险人数人均公司应缴金额为986.8元,按照企业为员工欠缴养老保险20%、员工平均公司60%基数计算,则宇瞳光学上述欠缴纳养老保险员工月平均工资2016年仅约为685.28元,该数据距离子公司上饶宇瞳所在地上饶市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四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180元/月,尚有很大差距,疑为“血汗工厂”。
此外,宇瞳光学实控人高达9位,控股权过于分散,意见分歧解决机制不明确,为公司实控权稳定埋下隐患。
3年半超2000员工未缴养老保险
宇瞳光学及子公司2015年在册人数为1996人,除客观原因未缴纳人数外,其余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高达1071人,占比高达53.66%。当期,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数更是高达1626人。
2016年度,宇瞳光学及子公司在册人数为1836人,其余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为621人。
2017年,宇瞳光学及子公司在册人数为2081人,其余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为299人。
截至2018年6月30日,宇瞳光学及子公司在册人数为2494人,其余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为138人。
宇瞳光学《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8年上半年,宇瞳光学及子公司上饶宇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欠缴金额分别为310.52万元、213.76万元、237.28万元、115.51万元。
其中,2016年度,宇瞳光学及上饶宇瞳欠缴社会保险合计80.01万元。当期公司养老保险缴纳金额为468.9万元,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纳金额为612.23万元,养老保险占社保缴纳金额比例为76.59%。若按此相同比例计算,则2016年度,宇瞳光学及上饶宇瞳欠缴员工养老保险金额为61.28万元。
《电鳗快报》注意到,2016年度,宇瞳光学及子公司其余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为621人,按此简单计算,2016年度宇瞳光学及子公司其余未缴纳养老保险人数人均公司欠缴金额约为986.8元。
若按照此前实施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20%计算,则宇瞳光学及子公司上述其余未欠缴养老保险人员平均工资2016年(按自然整年度计算,下同)约为4934元,月平均工资约为411元。如果按照未缴纳养老保险员工上期平均工资60%基数计算,则上述未缴纳养老保险员工当年平均工资约8223.33元,月均工资约685.28元。
上饶晚报2015年9月报道,上饶市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类区域。上饶市最低工资标准为二、三、四类标准。其中信州区为二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4.3元/小时。三类区域包括广丰区、德兴市、婺源县、铅山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3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3.4元/小时。上饶县、经开区、三清山、玉山县、弋阳县、万年县、鄱阳县、横峰县、余干县为四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1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1.8元/小时。
按照上述计算结果来看,2016年度,宇瞳光学及子公司上饶宇瞳上述其余未缴纳养老保险人员月平均工资不足700元,远远低于上饶市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四类区域118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疑为“血汗工厂”。
实控权分散 谁是意见领袖
《电鳗快报》研究发现,宇瞳光学实控人股权过于分散。
宇瞳光学实际控制人为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金永红、何敏超、张品章9人。
为了强化和优化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宇瞳光学股东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金永红、何敏超、张品章、宇瞳合伙、智仕合伙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同意保持一致行动。
据此,公司控股股东为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谷晶晶、金永红、何敏超、宇瞳合伙、智仕合伙、智瞳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张品光、姜先海、张伟、谭家勇、林炎明、谷晶晶、金永红、何敏超、张品章共九名股东组成的经营管理团队;上述股东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
《电鳗快报》注意到,从股权结构来看,宇瞳光学股权过于分散。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第一大股东张品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仅为17.08%,姜先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3%,张伟直接持股比例未5.93%,谭家勇、何敏超、金永红、谷晶晶直接持股比例均在5%之下。
发行后,张品光直接持股比例下滑至12.81%。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指出,共同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而宇瞳光学上述实控人虽然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但公司招股书中,并未明确披露协议中明确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如果宇瞳光学9名实控人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时,怎么解决?以谁的意见为准?
对于上述疑问,《电鳗快报》向宇瞳光学发送邮件进行求证,截止发稿时,尚未收到公司回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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