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期待股权激励破冰 专家建议民营银行率先试水

2019-11-13 12:13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包兴安 | [银行]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券商、基金的员工持股计划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风生水起。

        金融机构实施股权激励,一直是市场关注焦点。近期,有上市银行表示就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研究,并将紧密跟踪监管动态。不过,国有银行实施股权激励进展缓慢,专家建议可以率先从民营银行试水。

        据记者了解,目前,券商、基金公司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有所进展顺利。今年10月15日,招商证券披露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1157人,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8.08亿元。除招商证券外,中信证券也在今年3月份披露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向公司骨干员工推行员工持股计划。而在此之前,国元证券和兴业证券两家上市券商已经顺利试水。

        今年7月25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核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此次南方基金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增资方式参与持股,其中新进的四大股东均为员工持股主体,员工通过四家有限合伙企业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3%,其中员工合计出资额超3000万元。

        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依法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券商、基金的员工持股计划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风生水起。

        然而,相比券商和基金公司,银行的股权激励却进展缓慢。

        一家民营银行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未来启动上市筹备的前提之一,是先完成员工股权激励方案。”

        事实上,在2008年中期以前,不少上市银行曾发布过员工持股计划,但当年7月份,财政部发文明确规定国有控股上市金融企业不得擅自搞股权激励,对于准备设立和已经在做股权激励的企业予以暂停。这一规定在当时令不少金融机构的股权激励计划搁浅。

        2014年6月份,证监会出台《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指导意见》,让商业银行和券商看到了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契机。2014年11月份和2015年4月份,有2家上市公司宣布拟进行员工持股计划。不过,上述银行的员工持股计划目前均未落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银行推出的员工持股计划实际上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留住人才。

        盘和林表示,民营银行或地方银行可以率先试水股权激励。民营银行或地方银行体量不大,风险可控,如果进行股权激励试点,可能会带来业绩提升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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