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天鹅”频现,上市公司应防“一人独大”

2019-11-15 09:51 | 来源:新京报 | 作者:岳彩周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1月12日晚,上市公司风语筑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消息很快在资本市场引发反应,13日风语筑开盘即一字跌停。事实上,...

11月12日晚,上市公司风语筑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消息很快在资本市场引发反应,13日风语筑开盘即一字跌停。

 

事实上,因上市公司实控人、董事长等违法违规而发生的“黑天鹅”事件,A股市场上并不少见。仅今年以来,A股已累计有15位上市公司实控人出事。

 

实控人出事,其结果必然是多输。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声誉受损,市值也可能大幅缩水,对今后的经营、业务开展、业绩等也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于投资者而言,股价大跌必然会涉及其切身利益,影响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的持股信心。于资本市场而言,诚信规则被打破,市场秩序被扰乱。

 

多家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涉嫌违法违规,个人以为主要暴露出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相关实控人或董事长没有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之心。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违规违法仍然一意孤行,视市场如束缚,视法治如儿戏。这样的实控人或董事长,其结局早已注定。

 

另一方面,众多实控人或董事长被刑拘,也凸显出其公司治理结构紊乱,内控机制形同虚设等方面的问题。在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或“一人独大”的现象较为普遍。无论“一股独大”还是“一人独大”,往往无法摆脱公司治理紊乱的硬伤。

 

股市“黑天鹅”也好,“监狱风云”闹剧也好,投资者往往都是埋单方。虽然说股市有风险,但让投资者承担因实控人或董事长践踏法律法规所产生的风险,这显然也是非常不公平的。从本质上讲,也不符合股票市场“买者自负”的原则。

 

今年已有多达15家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出事,虽然个中原因各有不同,但并非都是偶然发生的。因此,这一现象值得高度重视。个人以为,防止股市产生无谓的“黑天鹅”现象,须采取措施进行防范。

 

首先应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方面着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健全内控机制。股市上的“问题”公司,往往其问题出在这些方面。风语筑实控人涉嫌串通投标罪,既与其个人有关,更与该企业的公司治理紊乱等方面有关。

 

对于因上市公司实控人或董事长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由相关责任人赔偿投资者损失,且上市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进一步提高其违规成本。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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