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险四年亏损超6亿 拟增资不超10亿元发力非车业务

2020-01-14 02:15 | 来源:华夏时报 | 作者:吴敏 | [保险]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对于增资用途,渤海财险方面表示,主要用于该公司偿付能力的补充以及对投资、非车险领域发展的支持。

        近日,渤海财险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不超过10亿元的增资项目,对应持股比例不超过29.74%,意在通过增资引战,进行混改,该增资项目截止到2020年2月27日。

        对于增资用途,渤海财险方面表示,主要用于该公司偿付能力的补充以及对投资、非车险领域发展的支持。

        混改增资力度加大

        挂牌信息显示,渤海财险通过公开方式增发股份不超过9.68亿股,意向投资方认购股份每股价格不得低于(含)1.0331元,本次增资同股同价。同时,增资企业第一大股东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视情况可以进行非公开协议增持,以维持持股比例40.62%不变。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70.26%,新增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29.74%。新引入投资方数量不限,渤海财险有权决定是否启动择优遴选程序确定最终投资方、增资价格及最终投资方认购股份数量。

        针对投资方,渤海财险也给出了要求,将主要从合格意向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及突出优势、对增资企业未来发展思路和战略协同方面的设想、对增资企业发展战略以及经营思路的认可度、对增资企业管理架构以及管理模式和考核奖惩机制方面的设想、投资金额、认购数量等方面进行遴选。

        该项目挂牌截至2020年2月27日,若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时间,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若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增资企业视情况有权决定是否延长信息发布。

        资料显示,渤海财险是由天津国有骨干企业发起设立,2005年10月18日开业,是首家总部设在天津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截止目前,该公司已经拥有24家省级机构,300多家地市级和县级机构,销售服务网络遍及全国中、东、西部地区。

        目前渤海财险共有6家股东。其中,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62%,为第一大股东;澳大利亚保险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92%,为第二大股东;天津滨海高新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38%,为第三大股东;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3.54%;天津联津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均持股6.77%。

        本报记者注意到,在公布增资之前,渤海财险举行了2020年工作会议,明确表示要加快混改增资,坚持引资、引战、引智、引制相结合,做好顶层设计,激发和释放经营活力。

        渤海财险混改之心早已有之。2016年底,民营上市企业美锦能源公告称,拟斥资不超过6亿元入股渤海财险。不过,该增资项目在2018年7月终止,美锦能源表示,“由于近来市场环境、监管环境发生变化,双方对自身发展战略、产业布局进行了调整,经协商,终止此次增资事宜”。

        但渤海财险的混改并未停止,2019年初,天津市国资委推出了100户国企混改项目,其中就包括泰达国际控股。

        彼时,渤海财险的计划安排中强调,引战以增资扩股方式推进,新引进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在20%以下,对比此次渤海财险引战划定的29.74%的股权占比,混改力度明显增大。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一般而言,保险公司若完全由国资主导,很难建立起真正健全的治理结构,通过产权结构的改革,才能进一步引导治理结构的优化,引入民营资本,是国有保险机构进行混改值得倡导的路径。”

        此外,为了实现集团化发展,渤海财险在近三年的股东大会决议上先后审议通过了一系列议案,其中包括发起设立海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的请示,参与发起设立航运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科技保险公司、上海保交所的报告,投资北方航运保险公司的议案,参股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截至目前,渤海财险仅成功参股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保交所。

        资质不合要求非车业务发展受限

        对于此次增资,渤海财险表示,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偿付能力的补充以及对投资、非车险领域发展的支持。

        的确,对于渤海财险而言,补充偿付能力充足率已经迫在眉睫。

        从2012年开始,渤海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就开始持续下行,从525%缩减为2018年的140.20%。截止到2019年三季度末,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8.85%,距离监管最低要求的100%,已经十分接近。

        不仅如此,作为一家成立10年以上的中小型财险公司,渤海财险的盈利情况也不乐观。根据挂牌信息,自2016年以来,该公司一直处在亏损状态中,2016年到2018年分别亏损1829万元、1.94亿元、1.12亿元,2019年前11月净亏损2.8亿元,四年累计亏损超过6亿元。

        对与该公司2019年亏损扩大的主要原因,本报记者曾向渤海财险发去采访函,但截止发稿,对方还未回复。

        但细究发现,其亏损的背后,是渤海财险对车险业务高度的依赖不无关系。

        2013年至2017年,渤海财险车险对保费收入的贡献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分别为84.84%、87.37%、86.73%、90.35%、91.27%。而其承保利润亏损在2013年至2016年逐渐收窄,但2017年亏损大幅增至3.09亿元。

        2018年,随着渤海财险推进业务结构调整,车险占比有所降低,2018年,该公司车险业务保费收入为35.46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占总保费收入比,从2017年的91.27%缩减至88.60%。

        2019年度年中工作会议上,渤海财险将“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推进车险有质量增长”“加快推进非车险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等作为2019年下半年的重点工作。

        那么,渤海财险的非车业务发展如何?2016年至2018年,渤海财险非车业务占公司总保费比重分别为,9.65%、8.73%、11.4%。从其目前的非车业务结构来看,主要是责任保险、家庭及个人财产险、企业财产险以及意外伤害险,但各业务占比接近,无突出险种。

        一位财险精算师表示,发展非车业务对资本的需求较大,在偿二代下,保险风险最低资本要求非车险的系数比车险大,非车业务增多,就会导致偿付能力下降。

        此外,在2020年工作安排中,渤海财险还明确表示,希望精耕信保协同空间。

        不过,2019年11月,银保监会向业内下发《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开展融资性信保业务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提出要求,即“最近两个季度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9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80%”,显然,渤海财险并不满足监管要求。

        一位保险业专家指出,融资性信保业务的经营风险更高,监管要求自然更高,随着监管门槛的提高,开展信保业务的市场主体或将迎来“洗牌”,风控能力较弱的中小险企或临“出局”,信保业务将进一步向头部险企集中。

        一旦新规落地,以渤海财险目前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会因资质不满足监管要求而被拒之门外,进而影响到其业务转型。

        针对该公司2019年亏损加剧的原因,以及投资分布和比例、非车业务的投入和布局等问题,本报记者曾采访渤海财险方面,但对方并未给出回复。

        后知后觉的渤海财险能否在未来的非车领域谋的一席之地,本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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