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18 14:44 | 来源:中证网 |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年度报告集中反映了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
2月17日,证监会官网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康达尔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康达尔及时任董事长罗爱华、时任总经理季圣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此次信披违规源自2017年10月27日,康达尔当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拟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所)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后续股东大会审议。
然而,聘请瑞华所遭到临时股东大会否决。2018年2月8日,康达尔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上述《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大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投弃权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率为47.57%。
年报截止日期临近,2018年4月11日,京基集团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董事会表示,因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曾某虹为立信所合伙人,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独立性原则,因而拒绝了此项议案。
2018年4月14日,京基集团再次向董事会递交议案,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然而董事会又表示,京基集团相关提案不符合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选聘程序、提案中的信永中和所在未就年审工作有关事项与公司进行事先接洽与沟通的情况下便出具相关承诺函系不负责任的行为、在距离年报披露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内频繁要求临时改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考虑年审工作的实际操作性、公司收到京基集团书面材料距离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足10日,因而决定不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4月25日,康达尔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聘请瑞华所为康达尔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4月24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要求康达尔不得在4月25日举行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剥夺京基集团的表决权,并应当将京基集团所持康达尔123,677,371股全部计入该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总数。京基集团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再次投了弃权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率为42.9655%,该议案最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京基集团拟聘请的两家会计师事务所遭董事会否决,而董事会坚持聘请的瑞华所,又遭到股东大会否决。因而,上市公司年报一直迟迟无法公布,2018年4月28日,康达尔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载明,公司原定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基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公司无法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导致公司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相关定期报告。
截至2018年4月30日,康达尔未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8月31日,康达尔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监会认为,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是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年度报告集中反映了上市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核心内容,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整体情况的主要渠道,具有不可替代性。而且在本案中,康达尔直至2018年8月31日才公布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报告,延期时间较长,违法情节并非显著轻微。
行政处罚书指出,时任董事长罗爱华和时任总经理季圣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对罗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对季圣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康达尔官网显示,公司创立于1979年,前身为深圳市养鸡公司。1994年11月公司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农牧上市企业,是深圳房企京基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康达尔2019年三季报显示,京基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41.65%。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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