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 09:37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2月19日晚,天广中茂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月18日收到债权人郑州蕴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郑州蕴礼)通知,郑州蕴礼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广中茂进行重整。
此次郑州蕴礼提请重整的原因,在于天广中茂一笔157万元的债券无法清偿。2018年4月11日,郑州蕴礼认购了天广中茂发行的3万张公司债券,其中1.5万张进行了对外转让。2019年9月10日,郑州蕴礼向天广中茂申请回售剩余的1.5万张债券,最迟应于2019 年10月26日向申请人支付债券本息157.5万元。但截至目前,公司只支付了债券利息6375元,余款156.86万元至今尚未支付。
天广中茂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郑州蕴礼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该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对于此次申请重整的影响,天广中茂首先提示了风险。公司表示,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但天广中茂也表达了对重整的期待。公司表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机与风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如果能通过重整程序妥善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将重新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天广中茂称,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的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进入2020年,天广中茂频频爆雷。今年1月14日晚,天广中茂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亏损21.58亿元至30.47亿元。而在此前的2019年三季报中,天广中茂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亏损1.81亿元至3.16亿元。
随后,在2月12日回复问询函中,天广中茂又爆出大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其大股东邱茂国曾以上市公司子公司中茂园林及中茂生物的名义签署《保证合同》,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行为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审议,也未执行中茂园林、中茂生物相关决策审批程序。
此外,天广中茂的股票目前还存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和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重整能否救天广中茂于水火?还需拭目以待。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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