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因超额减持收监管函

2020-03-06 03:51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作者:殷高峰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司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因超额减持股票,深交所3月5日向天和防务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刘丹英下发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刘丹英于2019年12月9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计划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240万股。截至2020年2月14日,刘丹英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5.47万股,超出减持计划5.47万股,超额减持金额为214.32万元。

        另外,刘丹英于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5.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实际控制人贺增林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二人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超额减持比例为0.02%,超额减持金额为214.32万元。

        监管函指出,刘丹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请刘丹英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据天和防务2月14日发布的公告,刘丹英因在减持过程中操作失误,导致其减持总股数超过了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司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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