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3 09:29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济南市城管局对济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罚款4379.20元,因其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招标。...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3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济南市城管局对济南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保利公司”)罚款4379.20元,因其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招标。记者查询发现,济南保利公司为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置业”)子公司。
济南保利公司违法事实如下:济南保利公司在济南市槐荫区经一路以北,纬十二路路以东代建的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幼儿园项目(AX-2地块),未按规定进行设计招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济南市城管局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2月1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综执处字[2020]第13号;公示日期为2020年3月6日。
据报道,北大槐树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幼儿园建设项目(AX-2地块)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0.725公顷,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0.676公顷,二期用地面积约0.049公顷。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地上容积率不大于1.2,地下容积率不大于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其中第二项规定如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济南保利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为保利置业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济南保利置业有限公司持股85.00%,认缴出资17000万元;山东和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5.00%,认缴出资3000万元。济南保利置业有限公司是保利置业子公司。
官网显示,保利置业于香港主板上市,香港联交所股份代号:00119,保利置业被列为摩根斯坦利资本国际(MSCI)指数成分股。中国保利集团成立30年以来,已形成国际贸易、房地产开发、文化艺术经营、资源领域投资开发、民用爆炸物品产销及相关业务为主业的“五业并举、多元发展”格局,业务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及国内100余个城市。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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