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0 09:12 | 来源:投资快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又一家A股上市公司民事证券索赔前置条件即将达成。2020年5月12日晚,康尼机电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康尼机电涉嫌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
又一家A股上市公司民事证券索赔前置条件即将达成。2020年5月12日晚,康尼机电(603111)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康尼机电涉嫌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拟对其开出行政罚单。
两项信披问题拟被罚
证监会下达的这份《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康尼机电涉嫌以下两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一、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将 3.045 亿元定期存单质押,导致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2017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2015 年至 2017 年,龙昕科技存在虚增收入、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康尼机电披露的《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经查明,2015 年至 2017 年,龙昕科技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或未开票即确认收入的方式,通过客户欧朋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等 11 家公司,在正常业务基础上累计虚增收入90,069.42 万元(2015 年至 2017 年 6 月累计虚增收入 54,674.53 万元)。其中,2015 年虚增收入 14,412.50 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 22.02%;2016 年虚增收入 30,647.53 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30.09%;2017 年 1-6 月虚增收入 9,614.50 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21.51%;2017年虚增收入 45,009.40 万元,占龙昕科技总收入 40.59%。
同时,龙昕科技按正常业务毛利率水平,虚假结转成本。其中,2015 年虚增成本 8,843.59 万元,2016 年虚增成本 18,759.73 万元,2017 年 1-6 月虚增成本 7,298.96 万元,2017 年虚增成本 27,624.49 万元。导致龙昕科技 2015 年虚增利润 5,568.91 万元,2016 年虚增利润 11,887.80 万元,2017 年 1-6 月虚增利润 2,315.54 万元,2017 年虚增利润 17,384.91 万元。
此外,为平衡结转的虚假成本,龙昕科技倒算出需采购的原材料数据,进行虚假采购,虚假采购的款项主要支付给龙冠真空、德誉隆。其中,2015 年虚假采购金额 18,700.94 万元,2016 年虚假采购金额 33,700.15 万元,2017 年 1-6 月虚假采购金额 8,340.37 万元,2017 年虚假采购金额 30,498.45 万元。龙昕科技虚假采购导致各期末形成大量虚假应付账款余额,2015 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 11,577.81 万元,2016 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 233.22 万元,2017 年 6 月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 10,329.06 万元,2017 年末虚假应付账款余额4,172.91万元。
这些股民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决定:
1、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廖良茂给予警公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对曾祥洋、陈颖奇、高文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对徐庆、顾美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万元罚款;对金元贵、刘文平等16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2、对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对廖良茂给予警公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曾祥洋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并定对廖良茂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曾祥洋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维权律师表示,一般来说,上市公司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之后,最终的处罚已是大概率事件,相关受损股民可在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后对相关责任方提起索赔诉讼。根据现有信息初步判断,在2017年3月24日到2018年8月23日之间买入康尼机电股票,并且在2018年8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康尼机电股票的投资者,可向公司发起索赔。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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