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08:49 | 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对此*ST康得表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6月10日*ST康得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公司董事纪福星、公司监事周桂芬于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依次为:稽总调查字200505号、稽总调查字200480号、稽总调查字200538号、稽总调查字200546号),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钟玉、纪福星、周桂芬立案调查。
对此*ST康得表示: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公司首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了,此前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过证监会的调查并收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据了解,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盘时持有*ST康得,并在2018年10月29日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或者是在2019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康得,并在2019年1月2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从此前《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中看到,*ST康得涉嫌违法的事实有:在年度报告中虚增利润总额、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和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证监会拟决定:1、对康得新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实控人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王瑜、张丽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这3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对徐曙等25名管理人员处以3万-20万元罚款。
记者从“天眼查”获悉,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从事高分子复合材料、功能膜材料、预涂膜、光学膜等。接下来对于*ST康得相关事件的进展我们仍将持续跟踪。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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