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8 10:08 | 来源:东方财富网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监管担忧的事情源于2020年11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行”)发来的一封告知函。
*ST德奥(002260.SZ)的恢复上市之路并不顺利。
2021年1月17日,深交所下发问询函质问*ST德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所有银行账户及所持子公司股权或其他资产是否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监管担忧的事情源于2020年11月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行”)发来的一封告知函。
按照告知函内容,2017年6月27日,广州农商行与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通信托”)签订《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简称“信托合同”)信托规模25亿元,预计期限为48个月,自信托成立之日起计算。
2017年6月27日,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与国通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国通信托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8月3日向华翔投资先后发放贷款15亿元、10亿元。
广东农商行告知函指出,6月27日,*ST德奥、ST中捷等分别与广州农商行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约定:“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我行在任一信托合同约定的核算日(含利息分配日、本金还款日以及信托提前终止日)未能足额收到信托合同约定的投资本金或收益时,应向我行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2020年4月14日,国通信托向广州农商行发出《国通信托·华翔北京贷款单一资金提前终止通知函》,国通信托决定于2020年4月24日提前终止本信托并进行清算,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结束登记。国通信托在信托合同项下的受托人职责及义务截止到提前终止日即终止,国通信托不再承担本信托的任何管理职责。
据此,国通信托将信托财产相关资料移交给广州农商行,并向债务人发出债权人变更为广州农商行的书面通知,即视为分配完毕信托财产;国通信托向各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债权转让事实,并要求各债务人直接向广州农商行履行相应责任。随后5月6日,国通信托向广州农商行出具《清算报告》,国通信托解除对本信托的受托责任。
根据广州农商行的说法,至今,借款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任何到期一笔债权,构成严重违约,其余债务人亦未履行相应合同义务。
鉴于此,广州农商行正式致函各债务人宣布,根据《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广州农商行正式宣布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同时,要求*ST德奥、ST中捷等担保方按照约定,向广州农商行承担偿付贷款本金25亿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责任。
但在2020年11月3日双双收到告知函的*ST德奥、ST中捷却对上述事宜予以否认。两家上市公司均公告称,内部核查均没有找到函件中所提及的《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也未曾审议过涉及为函件提及的信托贷款提供差额补足的相关议案。
*ST德奥称,公司印章使用记录中没有该类事项记载,保管上市公司印章的人员也明确表示不存在相关协议用印登记事项。公司与上市公司前董事长、董秘等相关人员联系也回复不记得存在相关事项,更没有就该等事项召开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2020年12月2日,*ST德奥董秘陈国辉与公司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股东代表等一行达到广州农商行总部,力图就《告知函》事项与广州农商行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当面沟通。但*ST德奥称,广州农商行拒绝提供《告知函》所涉及的《借款协议》、《担保协议》及《差额补足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也不同意在现场浏览查看相关资料、文件。
至此,*ST德奥表示,始终没搞清楚上市公司之前到底有没有签署过《差额不足协议》。*ST德奥认为这实在“不合常理”,“广州农商行在明知前述风险的情况下又察觉到借款单位华翔公司存在财务危机的长达三年多的时间内却放任《差额补足协议》无效的行为确实不合常理”。
该公司查询认为,华翔公司自2019年1月开始涉入多起诉讼,出现财务危机的迹象;至2020年3月,华翔公司己陷入财务危机。
*ST德奥认为:
按照常理,广州农商行在2019年1月对华翔公司的财务危机就应该有所警觉,到2020年4月左右就应该预计到《信托合同》涉及的贷款本金、利息存在无法足额收回的风险。
按照常理,广州农商行在2019年1月至4月期间,在察觉到华翔公司巨额诉讼风险时就应该和上市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在2020年4月初就应该积极与差额补足义务人进行沟通或者向上市公司管理人作出债权申报。
然而,自2017年6月27日至发出《告知函》前日,广州农商行从未就《差额补足协议》与上市公司进行过任何沟通,也未在嗣后的重整程序中作出债权申报。
负责*ST德奥业务的北京融显律师事务所认为,广州农商行就《差额补足协议》无效的结果存有过错;同时,就《差额补足协议》签订一事,“广州农商行并非善意,广州农商行不属于《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8条规定的善意相对人”。此外,相关协议未获得上市公司的必要授权,未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上市公司不构成法律约束。
鉴于前述理由,北京融显律师事务所指出,上市公司无须承担担保责任,上市公司承担因《差额补足协议》的无效而衍生的其他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极低。这一结论得到*ST德奥目前的实际控制人方康宁的认可。
图片来源:ST德奥《北京融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A股股票恢复上市之涉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告知函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尽管如此,来自ST中捷(002021.SZ)2021年1月15日公告显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ST中捷部分银行账户被执行冻结,申请金额为49.21亿元。
这引起监管层担忧,要求*ST德奥说明是否有类似情况,如果存在,需要讲清楚两个问题:
1、 申请冻结方、申请冻结事由、申请冻结金额、冻结开始时间、被冻结资产的性质及金额等,相关事项是否已及时披露,是否与与广州农商行有关,是否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等构成重大影响,是否对公司恢复上市构成实质性影响。
2、 公司是否已被相关方提起诉讼,是否已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如是,补充说明具体措施及可行性分析,并判断相关事项对公司恢复上市可能产生的影响。
目前,相关事宜还有待进一步核查。而在2020年12月的回复中,*ST德奥明确指出表示,由于不存在真实并且具有担保效力的《差额补足协议》,不满足或有负债确认条件,上市公司不进行会计处理是合理的,对公司恢复上市无实质性影响。“广州农商行《告知函》所述事项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康宁出具《承诺函》均不影响上市公司2019年的会计处理,上市公司在收到《承诺函》时也无需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2020年11月发出的法律意见书明确,2020年12月26日,*ST德奥目前的实际控制人方康宁夫妇愿意为上市公司就《差额补足协议》事项可能招致上市公司的诉讼/仲裁损失等风险提供可以先行支付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对于眼看就要恢复上市的*ST德奥来说,此次“罗生门”事件实在有点“糟心”。
*ST德奥主要从事小家电及通航业务,近年来受市场融资环境影响,2018年初公司整体陷入债务危机。2019年5月15日,由于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ST德奥股票暂停上市,并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2020年5月18日, *ST德奥宣布,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等方式收购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幼教育”)不低于90%的股权,推进公司重整事项。重整后,公司控股股东由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迅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方康宁。至此,*ST德奥达到恢复上市条件,并于7月6日提交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中幼教育是一家幼教信息化综合内容服务提供商。这已经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尝试“借壳”上市。此前2019年5月31日,中幼教育与皇台酒业(000995.SZ)筹划重组事项在僵持两年后终止。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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