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同科技IPO:深陷“专利无效”风波 销量存虚增嫌疑?

2021-03-19 10:59 | 来源:东方财富网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招股书显示,力同科技成立于2005年4月,自然人蔡东志先生和潘颖绵女士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深圳市力同亚太科技有限公司。......

        作为移动通信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专网通信由于自身安全可靠、自主控制、保密性高等特点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力同科技正是一家集无线通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7月6日,力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同科技”)创业板IPO获受理。

        据悉,此次公司拟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不超过2,253.34万股,募集资金 5.55亿元,其中1.66亿元投向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占比近三成;其余将用于无线通信射频芯片及无线通信SoC芯片项目、语音及数传模块生产项目和专网通信终端及智慧物联网终端生产项目,本次IPO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

        问题是,对比力同科技披露的财报和各项信息后可以看出,近年来,力同科技净利润出现连续下滑,其主营业务毛利率也低于同行均值。与此同时,伴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力同科技仅依靠大量购买专利或难以获得竞争优势。另外,其与博通集成的专利纠纷案也一直悬而未决。

        主营业务靠打折虚增业绩?

        据招股书显示,力同科技成立于2005年4月,自然人蔡东志先生和潘颖绵女士共同作为发起人设立深圳市力同亚太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蔡东志先生以货币出资3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00%;潘颖绵以货币出资1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0%。

        力同科技主要产品包括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专网通信终端、射频功放、系统设备及软件等,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涵盖从芯片设计到整机制造,从终端设备到云端控制的完整产业链的企业。目前,力同科技是摩托罗拉、沃尔玛、美国眼镜蛇、建伍、华为、中兴、大唐移动、海能达、小米等企业的重要供应商。

        2015-2019年,力同科技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2亿元、4.94亿元、3.96亿元、3.39亿元、3.86亿元,2016-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25.31%、-19.93%、-14.38%、13.96%。同期,力同科技的净利润分别为3,713.17万元、6,089.01万元、10,833.51万元、8,566.44万元、9,158.33万元,2016-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63.98%、77.92%、-20.93%、6.91%。

        对比上述数据不难发现,一直在为IPO做准备的力同科技,经营业绩却是一路下滑。2015年到2018年连续4年营业收入出现腰斩,2019年刚刚实现营业额的同比正增长,然而,随之而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导致公司2020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

        力同科技给出的解释,2018年3月美国对华贸易备忘录签署,中美出现贸易摩擦,公司专网通信终端被列入征税清单。由于公司第一大客户摩托罗拉部分终端用户位于美国,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叠加产品生命周期的规律,摩托罗拉对公司采购订单减少,中美贸易摩擦引起的公司对摩托罗拉销售金额下降,是公司2018年专网通信终端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从招股书中的解释来看,力同科技把营收下滑的原因归结为中美贸易摩擦所致,但这就引发出另一个问题,报告期内,其主营业务中的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的销量正在逐年出现下降。2017-2019年,力同科技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的销量分别为2,863.29万件、2,769.63万件、1,938.57万件,2018-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3.27%、-30.01%。

        而同期,另一主要产品专网通信终端的销量分别为203.57万台、172.73万台、313.4万台,2018-2019年分别同比增长-15.15%、81.44%。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自2017年开始主营业务中的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专网通信终端的销量已经出现下滑。

        2019年在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销量下滑的同时,专网通信终端销量却同比增长逾80%。不过, 2019年其专网通信终端销量增长的背后,其实是通过“打折”策略来提升销量。有业内人士表示,2019年其平均单价相较于2018年下降了近3成,力同科技或靠打折来保当年的营业收入。

        除了销量存有虚增的嫌疑外,力同科技主要产品毛利率也远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据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力同科技专网通信终端的毛利率分别为34.7%、24.84%、27.5%。而同一时期,相较于海能达毛利率分别为51.33%、56.92%、52.98%,而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49.44%、53.42%、51.28%。

        可见,力同科技专网通信终端的毛利率远低于同行平均水平。其中,2018-2019年,力同科技专网通信终端的毛利率较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低28.58个百分点、23.78个百分点。而力同科技另一主要产品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的毛利率同样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据招股书,2017-2019年,力同科技专网通信芯片及模块的毛利率分别为53.18%、57.73%、65.27%。而同行业可比产品毛利率的平均值分别为58.46%、63.47%、67%。力同科技不仅业绩持续回落,主营产品毛利率也低于同行。

        安悦电子的“空城计”

        一般情况下,业绩稳定增长的企业往往有稳定的客户和供应商,而在常规运营中,由于开发新客户的成本高于维护现有客户的成本,大多数公司为降低成本都会选择维护好与大客户的关系。力同科技似乎与大多数公司不一样,除了摩托罗拉占据C位一直未变外,其他的大客户几乎一年一变。

        有业内人士表示,就国外的客户来说,公司一旦认准符合自己标准的供应商,都会长期合作,如果境外客户只是选择短期合作,这就意味着其产品质量不符合心理预期。

        此外,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是力同科技自主领域的第二大客户、代理领域的第一大客户。2015-2016年,同创科技同样出现在力同科技的前五大客户之列。2018年与环球佳美分列两大经销商,也是力同科技第三大客户,这两年涉及销售金额分别高达9209.79万元和4290.71万元;但是由于同创时代自身业务转型,2018 年下半年后,力同科技主要经销商为环球佳美。

        据了解,同创时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1万港币,主要经营电子元器件的销售,李晓明持有其100%股权。不过,李晓明同时也是力同科技第四大股东厦门融昱佳正投资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此外,客户香港凯瑞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昱也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入股力同科技。

        香港凯瑞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又是2016年力同科技在自主领域的第四大客户,销售额为1,435.90万元。不过,截至招股书披露,李晓明已经不再持有厦门融昱佳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份额,香港凯瑞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也未出现在力同科技的招股书中。

        有投资者指出,如此三重身份加持,陈昱及其控制的香港凯瑞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虽然不是关联方,但这种关系已经使得力同科技和同创时代的交易变得更加复杂。鉴于双方交易规模巨大,这种交易的真实性、可持续性以及价格的公允性需要力同科技进行更深入地说明。

        据招股书显示,力同科技产品中的专网通信终端为ODM业务,该业务的第一大客户摩托罗拉指定通过安悦电子采购机芯、天线、喇叭等器件。安悦电子因自身业务需求,向发行人采购专网通信芯片等。然而,通过天眼查查询,2018年安悦电子的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从2018年年报企业经营状态显示为歇业。而2017年还是维持开业状态,2017年和社保缴纳人数为14人,现在已经处于注销状态。

        值得关注的是,即使2018年安悦电子社保缴纳人数骤减为0人,安悦电子仍与力同科技仍发生逾百万元的交易。据招股书显示,2017-2019年,力同科技对安悦电子的销售金额分别为445.25万元、142.41万元、86.84万元;同期,力同科技向安悦电子的采购金额分别为549.57万元、426.37万元、58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向安悦电子的采购及销售金额如下:

        一家歇业的公司,力同科技仍向其采购金额甚至还同比增长了40%左右。在投资者看来,这些采购数据的真实性或大打折扣。

        事实上,与力同科技相关的这类供应商不止安悦电子一家。通过翻阅2018版招股书发现,2015-2016年,深圳烁星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烁星辉”)分别为力同科技的第五大、第四大Fabless供应商,2015-2016年,烁星辉均为力同科技的供应商,在此期间力同科技向其的采购金额分别为65.17万元、118.4万元。然而,其2016年社保缴纳人数为0人。

        天眼查显示,烁星辉有数起法律诉讼,其中有一起值得引起关注。据(2018)粤03执973号文件,2018年5月2日,烁星辉因侵害其他公司专利权而被判支付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共计15万元,但其全部未履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业内人士透露,或许是2018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8-2020年,烁星辉均因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现在仍未更新年报。

        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专利全靠“买买买”?

        据招股书显示,蔡东志、潘颖绵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蔡东志直接持有公司60.24%的股权,通过力同控股间接控制公司9.11%的股权,潘颖绵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0.09%的股权,二人合计控制公司89.44%的股权。本次发行后,蔡东志、 潘颖绵夫妇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对于一家冲刺创业板的企业来说,其研发能力一直备受外界关注。据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0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权50项、软件著作权189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6项。虽然在专网通信协议栈核心算法、无线通信射频芯片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然而,力同科技却遭遇专利技术被申请宣告无效的风险。

        招股书披露,2018年10月力同科技及其子公司泉州力同起诉博通集成及深圳市宏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涉案发明专利为“ZL200710077178.6 一种集成对讲模块及基于该模块的对讲系统”,并要求被告停止专利侵权、赔偿截至起诉日的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当时正值博通集成冲刺A股IPO的时候。

        2018年10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案号为(2018)粤03民初3902号。此后,博通集成持续提出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又主动撤回,2019年10月第4次提出上述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目前尚未审结。然而,专利诉讼案并未拖慢博通新材上市的脚步。

        博通新材于2019年上市,其招股说明书显示,博通集成涉嫌侵权产品对讲机在2015-2017年的销售占比为10%-11%,力同科技提出的赔偿金额约占博通集成2017年净利润的90%。

        2020 年7月13日,就泉州力同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被告),第三人深圳市塘朗城科技有限公司、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已经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京73行初8973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案仍处于审理过程中,尚未完结。这起持续时间达2年多时间的专利诉讼案,竟至今仍未有定论。

        有业内人士表示,力同科技在专利诉讼案中,屡战屡败或许与研发投入低有关。据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投入2,128.16万元、3,498.54 万元、4,944.50万元及2,200.95万元,用于支持技术研发和核心技术的升级。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与同行业公司研发费用率的相比较,力同科技不仅弱于行业均值,而且弱于海格通信和博通集成。

        截至2020年6年,力同科技共有13项发明专利,其中,仅有5项发明专利是原始取得,其余8项发明专利均是受让取得。而这5项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中,仅有3项于2017年申请,其余申请时间都为2013年及以前。

        五年时间里,力同科技仅“产出”了3项发明专利。此外,力同科技所拥有的专利数量也不及同行。据招股书,截至2019年末,力同科技共拥有50项专利。而据可比公司2019年年报,截至2019年底,海能达拥有的专利数量为1,264项,博通集成拥有的专利数量为96项。

        在海格通信2019年年报中,海格通信并未披露其拥有的总专利数量,但其在2019年获得授权的专利115项,该数量已比力同科技拥有的总专利数量多。力同科技超六成发明专利非原始取得,且其拥有的专利数量远不及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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