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26 10:10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事实上,银行转让业务多由股份行和城商行发起,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等十多家银行都曾推出过理财转让业务,而建行则...
近期,多家银行下架理财转让业务引发业内热议。
浦发银行于近日发布《关于停止理财产品转让业务的公告》,称因系统升级改造,将于今年3月23日起,停止理财产品转让业务,该行电子渠道(App、网银)原理财转让相关入口界面将同步下架。
在此之前,民生银行也发布公告称,根据资管新规要求,需不断压降预期收益型产品规模,综合评估业务开展的必要性,决定自今年1月4日起,停止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含增利、翠竹等)转让业务。
所谓理财转让,顾名思义,即投资者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但存在流动性需求需要赎回资金,银行便允许其将理财产品挂单后转让给第三方,并为其提供相关的转让服务。
事实上,银行转让业务多由股份行和城商行发起,包括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银行等十多家银行都曾推出过理财转让业务,而建行则是国有大行中唯一上线该业务的银行。
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已陆续暂停或停止了理财转让业务。
“理财转让是这几年开始兴起的。大背景是2018年资管新规后,非标债权类资产和理财产品期限必须匹配。作为一直投资非标资产的机构,银行理财不得不大幅度提高产品的整体久期,因此长期限的3年甚至5年期产品发行开始增多,但此类产品的客户接受程度不高。毕竟大部分客户可以接受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法询金融资管研究部总经理周毅钦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在这种背景下,一些银行开始开发理财产品转让系统,可以让客户有需求时把产品转让给其他客户,这样投资者既可以享受长期限产品的相对高收益,也可以应对短期流动性的不时之需。
一位建行客户经理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为了促使理财产品尽快转让出去,客户会选择“折价”转让,因此买者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拿到更高的收益率,运气好甚至可以抢到年化5%以上收益率的产品。“买二手理财不失为一种捡漏的方式,一些产品在转让区一经上线很快便被抢光。”上述客户经理表示。
据媒体报道,多家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收到窗口指导,要求下架理财转让功能,原因是,监管部门认为理财产品转让业务不符合银行自身定位。
在周毅钦看来,监管要求下架理财转让业务,主要是其背后存在两个方面的风险。
第一是收益率的波动风险。目前产品逐渐向净值化方向转型,所以收益不再像过去一成不变,不仅会出现波动甚至极端可能还会不保证本金,因此在转让过程中,如何同客户做好充分的风险揭示很重要。
第二是客户适当性评估的法律风险。尽管产品转让虽然是客户单方向发起的,但是在撮合过程中,银行仍然要向另一方履行适当性义务。客户是否符合被转让产品的适当性评估要求,评估过程中一旦出现风险错配,并且收益也没有达到客户的预期,比较容易产生投诉和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中信固收分析师明明曾表示,通过发展理财转让业务来促进银行理财规模的增长,为银行破解“负债荒”的一次尝试。如今,在资管新规要求下,银行下架该业务,是否会对对其负债端产生影响?
“该业务暂停后,将可能会影响银行长期限比如两年期以上的理财产品发售。但由于现在理财子公司产品体系日渐齐备,整体上以开放式产品居多,所以整体影响不大。”周毅钦表示。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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