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锤子买卖”式不合理分红须警惕

2021-04-07 09:44 | 来源:证券时报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现金分红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重要方式。

        时值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季,与往年相比,上市公司慷慨解囊,高比例分红成为一大看点。已披露年报的公司中,百余家股息率超过3%,更有5家公司股息率超10%。来自公司的“大红包”固然展现了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回报投资者的意识,赢得了投资者的叫好,但也应注意到,个别公司超高比例分红已引发监管关注。

        现金分红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重要方式。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投资者回报水平逐年提升。上市公司持续分红回报投资者,有助于获得投资者的长期支持,也有助于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此外,上市公司持续分红还可以稳定预期,降低市值波动,推动价值投资。A股市场中,能够持续现金分红的公司往往受到投资者追捧,一般来说,高股息个股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金融、地产、电信服务、公用事业等周期性行业,如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等股息率长期在5%以上。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现金分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十四五”规划中对资本市场提出了完善现金分红制度的要求。

        今年已公布的分红预案频现大额、高息分红的情况。这表明上市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良好,有能力进行分红;也表明公司回馈股东、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增强,对提升公司形象和资本市场生态大有裨益。但个别公司“破产”式和“一锤子买卖”式不合理分红,也引起了监管层和投资者的警惕:过高比例分红可能意味着公司对未来没有重大发展规划,或公司业务进入收缩期;也可能存在短期利益输送而损害公司长远利益。

        派发“大红包”固然让投资者喜闻乐见,但也应“用之有度”。有公司被监管要求说明此次利润分配预案与业绩成长是否匹配。这表明分红的良好氛围日渐浓厚,投资者也更加成熟理性,对公司的“考核”会更加严谨有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用之有方,才能禁得住市场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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