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涉嫌垄断行为被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

2021-04-27 09:49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作者:侠名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

        据市场监管总局4月26日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美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美团随后发布公告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进一步提升业务合规管理水平。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已经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与会34家互联网平台企业相继发布《依法合规经营承诺》。美团作为首批12家企业之一,曾于4月14日率先发声。美团表示: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权,不通过不合理限制等措施强制要求商户“二选一”,不利用技术手段等实施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依法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义务。不开展不正当竞争、价格违法和发布违法广告等行为,支持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4月13日的行政指导会精神,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对平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今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价格行为案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其涉嫌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合并罚款150万元。此前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就饿了么起诉美团不正当竞争纠纷作出过判决:美团向商户推送了部分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要求“二选一”独家合作构成不正当竞争,判美团向饿了么赔偿100万元。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4月13日的行政指导会指出,我国平台经济总体态势向好。会议强调,加强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和鼓励平台经济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尊重平台经济发展规律,进一步发挥平台经济的重要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和谐的平台经济新秩序,推动实现平台企业更加充满活力、线上消费更加便捷优质,平台经济更加繁荣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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