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1 09:50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要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目前,证监会机关19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4个直属事业单位、38个派出机构和交易所、行业协会、中国结算等系统单位共同构成了统一有序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体系。......
统一、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是资本市场规范、有序运行的基础。30年来,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由分散监管、多头监管逐步形成集中统一的监管体制,行政监管、自律监管与市场自我约束相结合,监管有效性持续提升,有力地维护了资本市场运行秩序。
目前,证监会机关19个职能部门和机关党委、4个直属事业单位、38个派出机构和交易所、行业协会、中国结算等系统单位共同构成了统一有序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体系。
其中,证监会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证券期货市场规章规则,拟定市场发展规划,办理重大审核事项,指导协调风险处置,组织查处证券期货市场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指导、检查、督促和协调系统监管工作。派出机构受证监会垂直领导,负责辖区内的一线监管工作。相关系统单位对其会员及证券期货交易活动进行一线监管和自律监管,构成证券期货监管活动的有效补充。
30年来,伴随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成熟、金融结构的逐渐演进、风险特征的不断转变,资本市场监管体制和模式也在经历深刻变革。学界将这一变革历程的特点概括为:从以资本监管为主转变为以透明度监管为主;从以微观审慎监管为主转变为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并重、注重金融行为监管与投资者保护;监管方式从传统的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管。
随着资本市场全面深改持续推进,市场对精准监管、分类监管、专业监管的要求也不断提升,监管部门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提升监管的公开性、透明度、可预期性,提升监管科技化、智能化水平,同时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更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0年来,统一高效协同的监管体系日臻完善,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放眼未来,作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制度优势之一的监管制度,也必将与时俱进,加快监管职能转变和功能完善,持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为市场发展保驾护航。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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