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6 09:05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风险提示(一)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均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一)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均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投资期间较长,目前尚未具体明确投资安排。如遇到公司账面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三)公司投资期间为“十四五”期间,截至目前后续的开发建设量尚不能明确。有关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6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现就《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中相关事项及重大风险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该合作框架协议中,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共涉及投资金额 260 亿元。各方初步意向如下: (一)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意向投资约 20 亿元,该部分投资由公司和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园区一期工程的建设由公司承担,建设资金约 1 亿元,视项目进展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后续投 资金额和比例。该部分投资自协议签订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完 成。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投资共涉及: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与装配基地、塔筒制造基地、风机叶片制造基地、逆变器生产及其他零部件生产基地。 (二)对“十四五”阶段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发电电源型资产的意向投资约 240 亿元,主要投资建设约 2,000MW 风力发电项目,1,000MW 的光伏发电项目,700MW 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风光储”一体化项目。该部分投资以公司为主,投资期间为“十四五”期间,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约 20%。投资金额远高于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目前尚未具体明确投资安排,后续将根据公司资金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实施。
二、风险提示 (一)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相关合作事项均为初步意向,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于该框架协议,目前尚未进行详细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实际开展该项目投资。 (二)框架协议所涉及“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目前尚无准确的认缴金额、认缴比例、认缴时间,该事项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三)由于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远高于目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水平,同时投资期间较长,目前尚未具体明确投资安排,后续将根据公司资金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实施。如遇到公司账面资金紧张的情况,可能会影响项目的投资金额及投资进度。 (四)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意向性的约定,协议涉及的投资项目事项需进一步商谈及履行相应决策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尚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次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五)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尚需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公司签订正式协议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审议程序批准后方能生效,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在后续签订具体协议前,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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