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6 16:00 | 来源:证券之星 |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杀熟”一时爽,罚款“火葬场”。就算如此,许多公司还是敢冒天下大不为利用大数据继续对自己的用户“杀熟”。毕竟这背后带来的利益太过诱人。大数据“杀熟”一直是让人.....
“杀熟”一时爽,罚款“火葬场”。
就算如此,许多公司还是敢冒天下大不为利用大数据继续对自己的用户“杀熟”。毕竟这背后带来的利益太过诱人。
大数据“杀熟”一直是让人深恶痛绝的事,各相关部门也在一直全力整治,今日深圳经济特区出台大数据“杀熟”惩罚条例,最高可罚五千万元。
7月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对市民深恶痛绝的APP“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收集任性、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等问题说“不”,并给予重罚。其中强调大数据“杀熟”最高可罚五千万元。
此条例出台,具有重大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大数据“杀熟”违法的成本。如果企业通过大数据“杀熟”所带来的违法所得还不够缴纳罚款,企业也就不会利用大数据“杀熟”了。
大数据作为近几年出现的计算机技术,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对客户提供更加智能与个性化定制的商品与服务,但别有用心之人却用它做一些违法之事。
总的来说,技术没有对错,错的是使用技术的人。对于大数据“杀熟”,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必须严惩。让科学技术成为方便人们生活的方式,而不是成为不法分子敛财的工具。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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