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IPO:销售费用率超过同行两倍 系统存在质量问题不敢披露?

2021-07-12 08:31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杨力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嘉和美康的营业收入在增长,净利润也随着营收的增长而由负转正,然而,该公司的期间费用也持续攀高,销售费用率比同行公司高出近10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质疑其合理性。......

        《电鳗快报》文 / 杨力

        6月3日,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科创板IPO成功过会。招股书显示,嘉和美康是国内最早从事医疗信息化软件研发与产业化的企业之一,长期深耕临床信息化领域,是国内该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

        在阅读该公司提供的上市资料时,《电鳗快报》注意到,嘉和美康的营业收入在增长,净利润也随着营收的增长而由负转正,然而,该公司的期间费用也持续攀高,销售费用率比同行公司高出近10个百分点,业内人士质疑其合理性。

        此外,嘉和美康的经营现金流常年为负,连年为负已造成嘉和美康账上累计了巨额的未弥补亏损,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也全部为负。

        嘉和美康开发的软件系统存在重大问题而被起诉,该案现已发回重审,目前还未有结果。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官司胜败先不说,单就嘉和美康开发的软件系统存在质量问题一事,若随案件进展而公开必将会影响嘉和美康潜在客户对其的评估,对该公司后续客户开发造成困难。

        销售费用大增被质疑

        从2017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嘉和美康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6亿元、2.56亿元、4.44亿元和5.32亿元,尽管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嘉和美康的净利润依然常年为负,直到今年才转正。

        嘉和美康的净利润分别为-5961万元、-7261万元、-78.66万元和1270.81万元。看起来嘉和美康的营业收入呈现加速,净利润也开始扭亏为盈。然而,从2018年至2020年,嘉和美康的应收账款金额逐年快速增加,分别为17,302.90万元、29,752.57万元和30,621.13万元,应收账款分别占当期营收比例超过60%,2018年和2019年的占比更是超过67%。

        与此同时嘉和美康的期间费用也持续攀高,我们先来看一下该公司的销售费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报告期内,嘉和美康销售费用分别为5,977.14万元、8,379.99万元和8,899.63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23.32%、18.88%和16.73%,同行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9.98%、9.61%、9.76%和9.90%。

        由此可见,为了打开医疗信息化软件市场,嘉和美康的销售费用率约为同行2倍,尤其是2019年其销售费用为8380万元,相比前一年增长率高达40%。而2019年也是嘉和美康业绩增长最快的一年。

        此外,报告期内,嘉和美康的管理费用分别为4,919.21万元、6,384.07万元和5,754.47万元。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中介费及顾问咨询费,报告期内该费用支出分别为269.48万元、621.69万元和272.03万元,2019年中介费及顾问咨询费比上年增加了2倍多,也高于2020年2倍多。

        经营现金流常年为负

        尽管嘉和美康的净利润保持增长趋势,但同期该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0.45亿元、-1.24亿元、-1.64亿元和-0.602亿元。连年为负造成嘉和美康账上累计了巨额的未弥补亏损,2018年至2020年,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38亿、-2.61亿和-2.4亿元。按照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填补账上未弥补亏损的窟窿尚需多年。

        不仅如此,其招股书称“公司未来仍需持续投入较大规模资金进行市场拓展和研发投入等,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状态可能持续”。

        伴随着营业收入的高速增长,嘉和美康的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也快速增加。2018年-2020年,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73亿元、2.97亿元和3.06亿元。于此同时,逾期的应收账款以及坏账准备也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2020年公司的坏账准备高达0.863亿元,是同期净利润的8倍。

        嘉和美康在招股书里表示;”由于公司医疗信息化业务增长较快,公司客户多为大中型医疗机构,付款流程相对较长,使得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由于下游客户议价能力强,嘉和美康在产业链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系统存在质量问题不敢披露?

        嘉和美康招股书披露的诉讼显示,2019年12月12日,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向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嘉和美康子公司嘉和信息和贵州众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双方签署的《遵义县人民医院政府采购货物供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质量标准货物的义务,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如下:1、请求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6年3月4日签订的《遵义县人民医院采购货物供货合同》;2、请求判令众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返还已支付货款共计1,085,550.00元;3、请求判令众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361,850元);请求判令嘉和信息对前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5、请求判决本案诉讼费由众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嘉和信息承担。

        嘉和美康并未披露官司始末细节,但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黔0321民初294号显示,法院查明,2019年3月18日,原、被告的工作人员在《嘉和美康HIP信息系统上线高度协调会》签字确认,该“协调会”载明:“嘉和美康在遵义市播州人民医院承建医院信息系统从2016年4月开始,为期3年,多次上线均未成功,经多次修改和改进,到日前为止,公司承诺系统已达到了上线要求,确定从2019年3月19日开始在呼吸内科全科上线,所以患者进入新系统,在运行期间,无论什么原因导致科室业务无法开展下去、帐务问题、系统流程无法进行下去,科室所有人员都觉得无法使用系统工作等,无法继续使用下去,科室所有人员都觉得无法使用系统工作等无法继续使用下去的情况,将系统停止运行下去,已不再提供上线使用机会,特组织公司和相关科室开本次会议”。另查明,被告所安装的“嘉和医院信息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原告遵义市播州区人民医院现在未能使用。

        由此可见看,嘉和美康开发的软件系统存在重大问题。该案现已发回重审,还未有结果。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官司胜败先不说,单就嘉和美康开发的软件系统存在质量问题一事,若随案件进展而公开必将会影响嘉和美康潜在客户对其的评估?对该公司后续客户开发造成困难,该公司在招股书中未公开官司细节是否是这方面的担忧?

        事实上,该公司的软件系统存在问题可能还不只这一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嘉和信息在2019年报告期内还分别与深圳中航信息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科凯邦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未予公开,所以我们无法得知纠纷起因。嘉和美康在招股书中更是只字未提,此两起诉讼是否也与嘉和美康开发的软件系统质量问题有关,法院没有公开,但投资者若不能全面了解嘉和美康存在的问题又该如何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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