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管理总部“此路不通” 信托业再迎重磅监管

2021-10-09 10:34 | 来源:中国证券网 | 作者:侠名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部分信托公司异地部门业务同质化严重,加剧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损害竞争秩序。更有部分信托公司形成异地管理总部运营模式,弱化虚化注册地住所的职能作用。...

        日前,业内人士透露,部分信托公司已经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整顿信托公司异地部门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要求,信托公司应于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异地管理总部整改工作,中后台部门应迁回注册地或与注册地部门合并,前台部门应按照《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进行整改。此外,董事长(含副董事长)、经营管理层、监事长(监事会主席)应常驻注册地办公,不得在异地设有办公场所。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对信托公司单地设立的异地部门数量、单个异地部门员工规模做出了严格要求。

        “整体来看,监管部门的要求是信托公司不得在注册地以外设有异地管理总部,或者形成类似的异地管理运营模式。”某信托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在其看来,《征求意见稿》对于注册地在北上广深的信托公司影响不大,但对于那些注册地在其他地区,但业务部门甚至管理总部在上述城市的公司则影响相对较大,后续相关公司的管理运作模式或面临调整。

        对于严格监管信托公司异地部门的原因,《征求意见稿》表示,近年来,信托公司为便于展业,普遍在注册地以外设立业务、营销等部门,因管理半径拉长,多数信托公司对异地部门缺乏有效管控,积累风险隐患,影响监管政策传导执行。部分信托公司异地部门业务同质化严重,加剧不必要的内部竞争,损害竞争秩序。更有部分信托公司形成异地管理总部运营模式,弱化虚化注册地住所的职能作用。

        “异地部门业务同质化和内部竞争确实存在,很多时候一种业务是一家公司的两个团队同时去谈,所以这个文件还是有它的道理,不过董事长、经营管理层等高管要常驻注册地办公其实挺难的,信托高管一般都是股东委派的,一些信托董事长还在股东方担任重要职位,收到文件的信托公司会将实操层面的难题向上反馈。”一位信托人士直言。

        也有收到相关文件的信托公司人士向记者透露,对于异地展业的情况,其实最近几年来已经有所调整。“我们的一些后台部门在慢慢往注册地回迁,但对比监管下发的文件,很多内容眼下实施起来确实有困难,调整起来并不容易。”

        一位资深信托研究员分析称,《征求意见稿》对于信托公司的异地财富团队影响较大,由于主要客户来自于一二线城市,多数信托公司在这些城市布局的财富团队人数较多,后续业务会明显受限。不过整体来看,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下发意义大于形式,监管对于信托行业的管控后续会愈发细致严谨,“非标”时代正在逝去,信托公司需要回归本源业务,发挥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业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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